2024年專精特新重點小巨人企業申報指南和常見問題
2024年6月18日,財政部 工業和信息化部聯合發布了《關于進一步支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高質量發展的通知》(財建〔2024〕148號,以下簡稱“通知”),很多企業私信或電話咨詢政策內容,華夏泰科根據目前的政策情況,發布了政策解讀和常見問題解答,供大家參考。從目前的消息來看,方案由各省于7月31日前,將《實施方案》按程序聯合上報工信部和財政部。關于重點“小巨人”企業支持數量、績效考核工作程序、相關標準等事宜,另行明確。從整個政策文件分析來看,相較于之前更加注重企業創新能力建設,核心是通過中央資金引導和帶動企業加快創新投資,增強政策實效性、培育系統性和服務精準性,提升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補鏈強鏈作用,增強產業鏈配套能力。中央財政資金將支持重點領域的“小巨人”企業打造新動能、攻堅新技術、開發新產品(以下稱“三新”)、強化產業鏈配套能力(以下稱“一強”),同時支持地方加大對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培育賦能。
一、專精特新重點小巨人支持的重點領域
2024—2026年,聚焦重點產業鏈、工業“六基”及戰略性新興產業、未來產業領域(以下稱重點領域)。
二、專精特新重點小巨人支持的內容
通過中央財政資金引導和帶動,提升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補鏈強鏈作用,增強產業鏈配套能力。中央財政資金將支持重點領域的“小巨人”企業打造“三新”、“一強”,同時支持地方加大對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培育賦能:
一是支持“小巨人”企業圍繞“三新”加大科技創新投入。打造新動能,從人才、組織機構、設備條件等方面,加強企業創新能力建設,打造創新團隊;攻堅新技術,突破關鍵核心技術,產生原創性、顛覆性科技創新成果;開發新產品,以科技創新引領產業創新,加快科技成果向現實生產力轉移轉化(獎補資金總額的95%以上由省級財政部門直接撥付到“小巨人”企業)。
二是支持“小巨人”企業圍繞“一強”提升協作配套能力,不斷夯實產業基礎支撐。即圍繞重點領域龍頭企業產業鏈供應鏈需求,加大產業化投入,著力提升產業鏈供應鏈韌性和安全水平(獎補資金總額的95%以上由省級財政部門直接撥付到“小巨人”企業)。
三是支持地方探索對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培育賦能,不斷夯實服務體系。支持地方重點向“小巨人”企業提供規范化、標準化的管理診斷、人才培訓、質量診斷等培育賦能服務(不超過獎補資金總額的5%)。
三、專精特新重點小巨人支持對象(需同時滿足)。
1、申請企業須為有效期內的“小巨人”企業
2、未在上交所、深交所、北交所,以及境外公開發行股票,
3、須提出“三新”、“一強”推進計劃,推進計劃可覆蓋“三新”、“一強”單個或多個方面,須分別提出績效目標,投資總額需超過2000萬元。
4、對在上一輪財政支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高質量發展政策中已獲得支持的“小巨人”企業不再重復支持。
四、專精特新重點小巨人流程及申報步驟
1、兩部門將根據各省份(含兵團,下同)規模以上工業中小企業數量、“小巨人”企業數量,結合各省份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培育績效情況,并綜合考慮區域發展基礎差異,統籌分配擬支持“小巨人”企業名額。
2、各省級中小企業主管部門會同財政部門,統籌考慮企業條件及推進計劃,制定可量化可考核的統一遴選標準,遴選確定推薦支持的“小巨人”企業。相關佐證材料留存備查。
3、工業和信息化部重點審核推薦支持的“小巨人”企業是否符合支持條件(包括是否為有效期內的“小巨人”企業、是否在上一輪支持政策中獲得支持、是否已公開發行股票、是否符合重點領域要求等),推進計劃是否符合“三新”、“一強”(包括是否聚焦“三新”、“一強”,是否合理可行,是否清晰具體,是否具有強鏈補鏈穩鏈作用等),并對實施方案有關內容提出審核意見。
4、剔除審核不通過的“小巨人”企業后,將按程序向社會公示,確定中央財政獎補支持的“小巨人”企業名單。
5、新一輪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獎補政策擬沿用此前獎補標準,即按照每家企業連續支持三年,每家企業合計600萬元測算對地方的獎補數額。獲得支持的“小巨人”企業,需圍繞提出的“三新”、“一強”推進計劃,用好獎補資金,扎實推進;
6、每批次獎補資金分兩次下達,實施期初下達50%,實施期末根據績效評價情況下達剩余資金。其中,對推進計劃投資總額未達2000萬元的企業,收回資金;對推進計劃投資總額達2000萬元以上但未完成目標任務的企業,不再安排剩余資金。
五、專精特新重點小巨人支持的數量和批次
通過財政綜合獎補方式,分三批次重點支持“小巨人”企業高質量發展。2024年首批先支持1000多家“小巨人”企業,以后年度根據實施情況進一步擴大支持范圍。
六、專精特新重點小巨人2024年申報的時間
根據通知要求,7月31日前,將《實施方案》按程序聯合上報兩部門,預計各地方主管部門最快6月下旬發布可量化可考核的統一遴選標準,7月中旬結束申報,7月底向工信部遞交名單和材料。
七、專精特新重點小巨人常見問題
投資總額需超過2000萬元,包含哪些費用,什么時間范圍內?
答:預計包括材料費、測試化驗加工費、研發人員費(含勞務費)、建設和安裝工程費,項目建設期內的研發及生產場地租賃費、軟、硬件設備購置及調試安裝費等費用。預計固定資產投資要求不低于30%。申報項目應于2024年1月1日之后開工建設,且項目建設期不超過2026年12月31日。
企業提出的推進計劃在執行中是否可以調整?
答:企業提出的推進計劃原則上不能調整,受經營環境變化確需調整的,需報經省級中小企業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審核同意,且調整后的推進計劃投資額、績效目標等不得降低。
績效評價是否有等次,一般什么時間開展?
答:對企業推進計劃完成情況、投資情況、資金撥付使用情況等組織開展年度績效評價,明確績效評價等次,評價結果與后續獎補資金安排掛鉤。各省級中小企業主管部門會同財政部門于每年4月30日前將年度績效評價有關情況報兩部門,工業和信息化部于實施期結束后組織績效評價,財政部按照績效評價結果進行財政獎補資金清算。
獎補資金按照什么標準支持?
答:新一輪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獎補政策擬沿用此前獎補標準,即按照每家企業連續支持三年,每家企業合計600萬元測算對地方的獎補數額。每批次獎補資金分兩次下達,實施期初下達50%,實施期末根據績效評價情況下達剩余資金。其中,對推進計劃投資總額未達2000萬元的企業,收回資金;對推進計劃投資總額達2000萬元以上但未完成目標任務的企業,不再安排剩余資金。
“三新”、“一強”申報企業是否都需要滿足?
答:推進計劃可覆蓋“三新”、“一強”單個或多個方面,須分別提出績效目標,投資總額需超過2000萬元。并且“三新”“一強”推進計劃需要另附申報材料,單項推進計劃四部分內容字數總數不超1.2萬字。
申報書中的“經濟效益和經營情況”以什么數據為準?
答:建議與審計報告和年度信息更新數據一致,做到數據真實、準確,有據可依。
申報書中的“主導產品和產業鏈配套情況”有什么要求?
答:建議主導產品聚焦并在產業鏈環節中發揮了重要作用,與行業龍頭企業形成較好的配套,與“三新 ”、“一強 ”推進計劃有較好的關聯。
獎補資金是否可以委托中介機構代辦?
答:企業應如實、自主申報,并提供有關佐證材料,不得借助第三方機構申請。地方應采取措施,防范不良中介機構圍繞申報企業謀取不當利益。主管單位也會通過技術手段管控,比如IP地址、材料雷同等。
如存在虛報、冒領等行為如何處理?
答:對檢查考核發現以虛報、冒領等手段騙取財政資金的,按照《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