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層次留學人才回國資助項目
發布時間:2025-05-27 17:04:14
1、中國國籍;
2、出生日期不早于1973年1月1日;
3、在國(境)外獲得博士學位;
4、2018年1月1日后回國;
5、現已全職到崗,辭去海外工作或海外無工作;
同等條件下,擇優支持曾在國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跨國公司、國際組織等機構擔任副教授(副研究員)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或高級管理職務,并取得顯著成果的留學回國人才。
6、已獲得中央和本市重大人才工程資助的留學回國人才不再納入本次資助范圍。本計劃往年入選人員不再重復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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