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文化企業房租通資金支持項目
發布時間:2025-05-27 17:18:37
支持條件參照“辦法”和“通知”,需明確的是企業須滿足以下必要條件:
(一)符合《文化及相關產業分類(2018)》(見附件2)標準的文化企業;
(二)在北京市注冊登記,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三)注冊且持續經營1年(含)以上(須為2019年1月1日前注冊);
(四)小微、初創型文化企業應符合以下標準之一:
1.小微企業:納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小型微型企業名錄的企業;
2.初創企業:注冊1年(含)以上,3年(含)以內的企業(2017年1月1日(含)至2019年1月1日(含)期間注冊);
(五)市級文化產業相關部門提出的其他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