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征集第二批全市優質中小企業公共服務機構的通知
各縣、區經濟和信息化部門,各有關服務機構:
為進一步壯大全市優質中小企業公共服務機構隊伍,健全全市中小企業公共服務體系,不斷提升服務企業的能力和水平,蚌埠市企業發展服務中心(以下簡稱“市企業服務中心”)現再次面向全市征集第二批誠實守信、合法經營、服務規范、服務能力強、有合作思路的檢驗檢測類、節能環保類和信息化類等社會服務機構,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圍
(一)如已申報第一批全市優質中小企業公共服務機構,此次無需再次申報。
(二)征集服務機構類型包括但不限于專業企業服務機構、產業園區、孵化器、高校和科研院所、社會組織、協會、事業單位等。
(三)征集服務機構的服務范圍包括檢驗檢測類、節能環保類、信息化類以及其他類等,主要面向針對我市中小企業經營發展中的痛點難點問題,可提供檢驗檢測、能評環評、信息化應用、政策咨詢、創業輔導、管理咨詢、人才與培訓、投融資、技術創新和質量、法律、財稅、市場拓展等任意一項服務的專業服務的機構。具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服務內容:
1. 檢驗檢測類服務機構:能夠為企業提供科技創新活動所必需的檢驗檢測服務,包括產品檢驗、指標測試、產品性能測試、質量測試等。
2. 節能環保類服務機構:創新綠色制造評價及服務模式,開展節能、環保、安全、檢測、評估等服務,能提供綠色制造、安全生產整體解決方案。引導中小企業參與實施工業低碳行動和綠色制造工程,幫助企業開發綠色技術、設計綠色產品、建設綠色工廠,申請和獲得綠色產品認證等服務。
3. 信息化類服務機構:為企業提供工業互聯網以及數字化、智能化改造解決方案,或圍繞軟件開發生產、軟硬件系統集成、物聯網技術服務、運行維護服務、信息技術外包、信息安全等領域,提供設計、開發、運營等技術支持的服務機構。
4.技術創新類服務機構:能為企業提供科技創新活動所必需的研究開發服務,包括新技術研發、新產品開發、工業(產品、工藝、功能)設計與服務、技術產業化服務、軟件、云計算服務等。
5. 創新創業類服務機構:能為國家或省級科技企業孵化器入孵企業提供創新創業服務,包括創新戰略規劃(如產品、專利、市場分析等),創業孵化專業服務(如商業計劃書輔導等)。
6. 培訓類機構:圍繞企業員工、中高層管理者、企業家、專業技術人員等,征集培訓方案策劃、執行合作機構。
7. 人才服務類機構:為企業提供人力資源服務、勞務派遣服務、職業中介服務、人才招聘、人才引進、大學生就業推薦等服務的機構。
8. 知識產權類服務機構:為企業提供專利、商標等知識產權代理、咨詢、應用等,以及提供產學研合作、科技成果轉化等服務的機構。
9. 管理咨詢服務類機構:為企業提供政策輔導、管理咨詢、信息咨詢、市場信息咨詢與調查、大數據應用及技術服務、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制等服務的機構。
10. 金融服務類機構:為中小微企業提供普惠金融服務的各銀行、融資擔保公司、券商、基金管理公司、融資租賃公司、保理公司、資產管理公司、投資公司、供應鏈金融公司等金融機構;區域股權市場掛牌、科技金融服務、解讀金融扶持政策等相關機構。
11. 財稅服務類機構:提供審計、稅務健康檢查、稅務籌劃、財務咨詢、內控制度設計、資產評估、驗資、代理記賬等服務的專業機構。
12. 法律服務類機構:提供法律咨詢、法律援助、法律訴訟等服務的專業機構。
13. 除上述分類之外的其他服務類機構。
二、征集要求
(一)征集時間
2023年6月15日—2023年7月14日。
(二)資質條件
1. 依法設立、運營兩年以上的單位。
2. 具有健全的組織機構和內部管理制度,財務收支狀況良好,規范經營、信譽良好,無違法違規記錄;
3. 有固定的經營服務場所和必要的服務設施、儀器設備等。
4. 具有豐富的企業服務經驗,年服務中小企業50家以上;近兩年服務企業數量穩定增長。
5. 用戶滿意度在80%以上;服務業績突出,在專業服務領域或區域內有一定的聲譽和品牌影響力。
6. 有健全的管理制度,規范的服務流程、合理的收費標準和完善的服務質量保證措施;有明確的發展規劃和年度服務目標。
7. 有健全的管理團隊和人才隊伍,具有開展相應業務的服務資質和能力。主要負責人要誠信、守法,具有開拓創新精神、豐富的實踐經驗和較高的管理水平;從事為中小企業服務的人員不少于10人,其中大專及以上學歷和中級及以上技術職稱專業人員的比例占75%以上。
8. 獲得省級以上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者優先,近兩年與各級政府機構合作為企業提供服務者優先。
(三)報名材料
1.蚌埠市優質中小企業公共服務機構報名表(見附件2)。
2.企業營業執照或法人證書復印件。
3.上一年度審計報告及服務收支情況的專項審計報告,或上一年度包含服務收支情況的審計報告。
4.固定的經營服務場所證明(房產證、租賃合同)。
5. 近兩年內開展相關服務的證明材料(通知、照片、總結、協議、報道等)。
6. 市級及以上政府主管部門頒發的從業資格、資質(證明),授予的榮譽證書(證明)(此項如無可不提交)。
7.其他相關佐證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市級以上表彰或榮譽等。
8. 對報名材料真實性的聲明,需加蓋申報單位公章(見附件3)。
三、征集程序
(一)自主申報。符合條件的服務機構自主報名,請于2023年7月14日前將報名材料紙質版(一份)提交至所在縣區經信部門或直接提交至市企業服務中心,電子版材料發送至指定郵箱,過程不收取任何費用,逾期將不予受理。
(二)評審遴選。各縣區經信部門梳理匯總后,于7月19日前統一反饋至市企業服務中心。市企業服務中心按照相關評審程序對報名機構提交的材料開展合規性審核初篩、評審等,擇優遴選出優質中小企業公共服務機構。原則上相同服務類別的機構不超過10家。
(三)名單公示。擬入選名單進行社會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5天。
(四)結果公布。對于公示無異議的服務機構在蚌埠市經濟和信息化局網站予以公布。
四、服務支持
(一)市企業服務中心建立優質中小企業服務資源庫,對評審通過的服務機構將納入全市優質中小企業公共服務資源庫,重點培育申報國家級和省級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并探索開展優質中小企業服務機構評選和組織參與經信系統項目申報和評選等。
(二)對于服務優質、信譽良好的服務機構,市企業服務中心將通過相關媒體、網絡渠道進行推廣宣傳,并積極向有相關服務需求的中小企業推薦。同時,切實發揮引導示范作用,并進一步加強合作力度,聯合開展中小企業服務和培育等工作。
(三)機構征集工作采取集中征集和動態管理相結合的方式,根據服務機構開展服務的實際成效對入庫的服務機構進行動態調整,對服務不合格的機構予以淘汰出庫,對后期申請并經嚴格評審符合條件的服務機構擇優予以增補入庫。
聯系人:吳敏、王振
聯系電話:0552-3970580
郵箱:bbsqyfwzx@163.com
聯系地址:蚌埠市東海大道市政府院內綜合樓3樓5333室
附件:1. 市企業發展服務中心基本情況
2. 蚌埠市優質中小企業公共服務機構報名表
3.報名材料真實性的聲明
2023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