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房山聚源計劃”領軍、杰出人才申報所需附件材料清單
1.科技創業領軍、杰出人才
(1)個人資質證明(身份證或護照)掃描件;
(2)所獲國內外榮譽證書或獎項證明掃描件;
(3)知識產權權屬證明(獲得的專利等)掃描件;
(4)企業營業執照副本掃描件;
(5)市場監督管理局備案的公司章程掃描件;
(6)經第三方審計的2024年度企業財務報表(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掃描件;
(7)商業計劃書、獲得創業投資的證明文件(投資協議及進賬單)掃描件。
以上材料均須加蓋所在單位公章后掃描。
2.科技創新領軍
(1)個人資質證明(身份證或護照)掃描件;
(2)所獲國內外榮譽證書掃描件或獎項證明掃描件;
(3)個人最終學歷證書、職稱證書掃描件;
(4)知識產權權屬證明(獲得的專利等)掃描件;
(5)與所在單位簽訂的正在履行的勞動合同掃描件;
(6)個人年薪完稅證明及股權期權證明等材料掃描件;
(7)上年度社會保險個人權益記錄掃描件(可在繳納地人社局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官方網站查閱打印,須體現繳納單位名稱);
(8)主持國內外重點科研項目、關鍵技術應用項目的證明材料掃描件(如沒有,可不提供);
(9)企業營業執照副本掃描件;
(10)市場監管局備案的企業章程掃描件;
(11)經第三方審計的2024年度企業財務報表(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掃描件;
(12)非上市企業的最后一輪融資協議及資金進帳單掃描件(如無融資,可不提供)。
以上材料均須加蓋所在單位公章后掃描。
3.科技服務領軍
(1)個人資質證明(身份證或護照)掃描件;
(2)與所在單位簽訂的正在履行的勞動合同掃描件;
(3)擔任機構負責人的證明文件掃描件;
(4)近三年的社會保險個人權益記錄掃描件(可在繳納地人社局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官方網站查閱打印,須體現繳納單位名稱);
(5)機構營業執照副本掃描件;
(6)經第三方審計的上年度企業財務報表(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掃描件;
(7)孵化機構負責人須提交孵化或引進落戶的國高新企業或專精特新企業證明材料(孵化企業名錄、孵化合同或經被服務企業確認蓋章的服務證明);技術轉移機構、技術交易市場、科技條件平臺等機構主要負責人及技術經理人須提供技術交易合同、成果轉化合同及資金進帳證明;知識產權和技術標準運營服務機構、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科技服務機構主要負責人須提供典型案例證明材料;人力資源服務機構主要負責人須提交為房山區“四大高精尖產業”領域企業引進急需緊缺人才,或為房山區解決規模性就業的證明材料(所服務單位名錄、人才引進名錄、服務合同或經被服務單位確認蓋章的服務證明)等掃描件。
以上材料均須加蓋所在單位公章后掃描。
4.農文旅融合領軍、杰出人才
(1)個人資質證明(身份證或護照)掃描件;
(2)個人年薪完稅證明掃描件;
(3)與所在單位簽訂的正在履行的勞動合同掃描件;
(4)上年度社會保險個人權益記錄掃描件(可在繳納地人社局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官方網站查閱打印,須體現繳納單位名稱);
(5)所在單位營業執照副本掃描件;
(6)市場監管局備案的企業章程掃描件;
(7)經第三方審計的2024年企業財務報表(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掃描件;
(8)個人職稱證書掃描件;
(9)文化藝術類,主持參與市級以上農文旅政策規劃、行業標準制定的,需提供項目立項書、結題報告、驗收證明等掃描件(需體現本人在項目中的角色和貢獻);組織創作文化藝術作品的需提供獲獎證書掃描件;組織承辦區級以上賽事演出等重大農文旅活動的需提供活動方案、承辦協議、活動現場照片、新聞報道等掃描件。
(10)文物類,近兩年主持的重大文物保護利用項目引進、規劃編制、工程建設等,需提供項目立項書、批復文件、結題報告、驗收證明等掃描件;重大考古發現,需提供考古發掘報告、相關新聞報道、專家論證意見等掃描件。獲得北京市及以上文博領域獎項的,需提供獲獎證書掃描件。
(11)農文旅產業類,近兩年累計投資超過1000萬元的,需提供投資協議及銀行轉帳憑證掃描件、引進落地大型農文旅知名品牌項目的,需提供項目合作協議、投資意向書、項目落地相關審批文件、項目建設進度報告、施工照片等掃描件。
(12)文化產業類,打造文化產業重要平臺,建設和運營北京市級以上重點文化產業園區,需提交獲評市級以上重點文化產業園區證書掃描件;主持建設國家文化產業創新工程、北京市級以上文化產業重大項目,需提交項目可行性報告及相關批復掃描件;培育具有國際影響力、行業引領力的新型文化業態,在演藝、出版、影視、網絡視聽、媒體融合等重點產業領域實施具有前瞻性、引領性文化科技項目,需提供業態的創新點說明、市場影響力分析等;文化科技項目,還需提供項目技術創新說明、專利證書、軟件著作權證書等掃描件。
以上材料均須加蓋所在單位公章后掃描。
5.金融領軍
(1)個人資質證明(身份證或護照)掃描件;
(2)所獲國內外榮譽證書或獎項證明掃描件;
(3)與所在單位簽訂的正在履行的勞動合同掃描件;
(4)上年度社會保險個人權益記錄掃描件(可在繳納地人社局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官方網站查閱打印,須體現繳納單位名稱);
(5)所在單位營業執照副本掃描件;
(6)市場監管局備案的企業章程掃描件;
(7)經第三方審計的上年度機構財務報表(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掃描件;
(8)持牌金融機構(法人機構)、申報人需提交任職證明(含社保證明);私募股權、創業投資基金、私募證券投資基金申報人需提交在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進行管理人登記、產品備案及所投項目材料(投資協議或工商證明文件)掃描件。
以上材料均須加蓋所在單位公章后掃描。
6.商業服務領軍
(1)個人資質證明(身份證或護照)掃描件;
(2)與所在單位簽訂的正在履行的勞動合同掃描件;
(3)個人年薪完稅證明掃描件;
(4)上年度社會保險個人權益記錄掃描件(可在繳納地人社局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官方網站查閱打印,須體現繳納單位名稱);
(5)所在單位營業執照副本掃描件;
(6)市場監管局備案的企業章程掃描件;
(7)經第三方審計的2024年度企業財務報表(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掃描件;
(8)近兩年在房山區商業服務領域累計投資重大項目達2億元且運轉正常的,需提供投資重大項目的合作協議書、項目實施方案、投資相關的銀行支出憑證、發票等掃描件;
(9)外經貿企業在房山區年度實際使用外資1000萬美元及以上;或進出口額達到3億元人民幣及以上的,需提供定購或銷售合同、銀行流水等相關財務憑證及海關進出口貨物報關單、進出口額匯總表等掃描件。
以上材料均須加蓋所在單位公章后掃描。
7.教育領軍、杰出人才
(1)個人資質證明(身份證或護照)掃描件;
(2)所獲榮譽證書或獎項證明掃描件;
(3)個人最終學歷證書、職稱證書掃描件;
(4)與所在單位簽訂的正在履行的勞動合同掃描件;
(5)上年度社會保險個人權益記錄掃描件(可在繳納地人社局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官方網站查閱打印,須體現繳納單位名稱);
(6)具有全國教育系統先進集體3年及以上校長任職經歷、或3年及以上省級重點(示范)學校校長任職經歷,需提交任職證明或公示公告掃描件。
以上材料均須加蓋所在單位公章后掃描。
8.衛生健康領軍、杰出人才
(1)個人資質證明(身份證或護照)掃描件;
(2)所獲榮譽證書或獎項證明掃描件;
(3)個人最終學歷證書、職稱證書掃描件;
(4)與所在單位簽訂的正在履行的勞動合同掃描件;
(5)上年度社會保險個人權益記錄掃描件(可在繳納地人社局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官方網站查閱打印,須體現繳納單位名稱);
(6)承擔國家、省級自然科學基金重點項目,或國家、省部級重點科研項目課題的批復、可行性報告、結項意見等證明材料掃描件。
(7)受聘為知名醫學高校、科研院所或醫療機構教授、專家、導師等聘任證書掃描件。
(8)擔任國家、省部級醫學重點學科的學科帶頭人、重點實驗室的負責人,或國家臨床重點專科的學科帶頭人需出具任職、認定等文件掃描件。
以上材料均須加蓋所在單位公章后掃描。
9.高技能領軍、杰出人才
(1)個人資質證明(身份證或護照)掃描件;
(2)所獲榮譽證書或獎項證明掃描件;
(3)個人職業資格證書或技能等級認定證書掃描件;
(4)與所在單位簽訂的正在履行的勞動合同掃描件;
(5)上年度社會保險個人權益記錄掃描件(可在繳納地人社局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官方網站查閱打印,須體現繳納單位名稱)。
(6)個人專利證書掃描件;
(7)所在公司營業執照副本掃描件;
(8)市場監管局備案的企業章程掃描件;
(9)經第三方審計的2024年度企業財務報表(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掃描件;
以上材料均須加蓋所在單位公章后掃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