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國際科技創新中心知識產權能力提升計劃管理辦法》政策解讀
《北京市國際科技創新中心知識產權能力提升計劃管理辦法》是北京市知識產權局為全面提升創新主體的知識產權能力而制定的重要政策文件。該辦法旨在通過一系列支持措施,強化創新主體的知識產權基礎能力建設,提升其在國際上的競爭力,促進高水平對外開放,為國際科技創新中心的建設提供有力支撐。本文將對該管理辦法進行深入解讀,以便讀者更好地理解其核心內容和實施意義。
一、背景依據
為落實《知識產權強國建設綱要(2021-2035年)》《“十四五”知識產權保護和運用規劃》《專利轉化運用專項行動方案(2023-2035年)》,依據《北京市知識產權保護條例》《北京市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條例》,結合工作實際,北京市知識產權局研究制定《北京市國際科技創新中心知識產權能力提升計劃管理辦法》。
二、目標任務
全面強化北京市創新主體的知識產權基礎能力,提升其在國際上的競爭力,推動高水平對外開放,為國際科技創新中心的建設提供支持。具體措施包括支持創新主體夯實知識產權基礎、提升國際競爭能力、推動專利技術產業化應用,開展中外地理標志布局和知識產權服務出口。
三、主要內容
(一)總則
第一章為總則部分,說明《辦法》的制定依據、工作思路及工作目標。
(二)支持對象和原則
第二章為《辦法》的支持對象和原則部分,支持對象為在我市行政區域內依法登記注冊,從事科技創新活動的企業、高等學校、科研機構、醫療衛生機構和社會組織等創新主體。本《辦法》遵循“市場主導、科學發展、擇優支持、注重實效”的原則。
(三)支持內容和標準
第三章為《辦法》的支持內容和標準部分,《辦法》設置6個具體支持方向,分別為夯實創新主體知識產權基礎、培育國際知識產權能力強基單位、支持國際知識產權能力重點單位、支持國際知識產權能力標桿單位、支持中外地理標志布局創新主體和支持知識產權服務出口創新主體。
(四)申報與審核
第四章為《辦法》的申報與審核部分,采取集中申報方式,符合條件的申請人應當根據申報通知要求及時申報,逾期不予受理。市知識產權局對申報信息進行形式審查,形式審查通過的項目進行評審后,擇優確定擬支持項目名單。
(五)資金發放
第五章為《辦法》的資金發放部分,支持資金由市級財政資金安排。擬支持項目名單在市知識產權局網站公示,公示期5個工作日。公示期結束后按無異議公示結果予以支持。如申報單位已經吊銷、注銷,注冊地遷出本市行政區域,申報材料存在虛假或不實內容,申報單位和相關人員存在失信信息的,不予支持。
(六)管理與監督
第六章為《辦法》的管理、考核與監督要求。要求申報主體加強對支持資金的使用管理,??顚S?,單獨核算,確保資金效益發揮。市知識產權局開展績效管理和跟蹤,對違反真實性、合法性的情形予以嚴肅處理,并且全部流程接受社會監督和群眾舉報。
(七)附則
第七章為《辦法》的附則。本《辦法》由北京市知識產權局負責解釋,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