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石景山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北京市石景山區投資促進服務中心關于印發《石景山區關于激發企業活力加快發展新質生產力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經區政府同意,現將《石景山區關于激發企業活力加快發展新質生產力的若干措施》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北京市石景山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北京市石景山區投資促進服務中心
2025年6月27日
石景山區關于激發企業活力加快發展新質生產力的若干措施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和國務院、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進一步激發企業活力,積極培育經濟發展新動能,著力構建現代化產業體系,加快發展新質生產力,制定如下措施。
一、推動科技創新取得新突破
(一)聚焦關鍵領域核心技術,支持企業加大研發投入,提升自主創新能力。對符合條件的企業年度研發投入按比例給予一次性補助,研發費用在5000萬元(含)以內的,按3%給予最高150萬元補助;5000萬元至1億元(含)的,按7%給予最高700萬元補助;1億元至50億元(含)的,按9%給予最高3000萬元補助;50億元以上的,按15%給予補助。(責任單位:石景山園管委會區科委)
(二)支持企業自主研制新興產業所需重大技術裝備,鼓勵首臺(套)產品產業化和示范應用。對列入市級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目錄的產品,給予研發企業一次性50萬元補助。對獲得市政府固定資產投資支持的首臺(套)產品產業化或示范應用項目,給予最高300萬元配套支持。(責任單位:區發展改革委)
二、促進產業發展形成新模式
(三)支持企業加快設備購置和更新改造,推動產業高端化、智能化、綠色化發展。聚焦科技創新等重點領域,對采購設備總金額達到500萬元(含)以上的新建或在建項目,以及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對現有設施、工藝條件及生產服務等進行改造提升,采購設備總金額達到500萬元(含)以上的技術改造項目,給予最高1000萬元補助。(責任單位:區發展改革委)
(四)引導企業綠色低碳發展,積極參與北京國際綠色經濟標桿城市建設。鼓勵企業開發利用綠色能源,對新建分布式光伏項目給予最高100萬元獎勵;對購買綠色電力的企業給予最高50萬元獎勵。鼓勵企業開展節能技術改造,對獲得市級技改獎勵的項目給予最高50萬元配套獎勵。支持企業開展綠色低碳試點示范,對獲評市級先進低碳技術試點優秀項目或低碳領跑者的企業,分別給予一次性20萬元、30萬元獎勵;按照市級綠色績效評價標準,對評定為綠色基準或綠色標桿且納入“北京綠色企業庫”的企業,分別給予一次性20萬元、30萬元獎勵。(責任單位:區發展改革委、區生態環境局)
(五)推動先進制造業和現代服務業深度融合,加快培育兩業融合標桿企業、產業鏈條和示范載體。鼓勵企業申報市級兩業融合試點,對經認定的試點企業給予一次性50萬元獎勵,支持符合條件的投資項目申報國家和市級兩業融合政策資金支持。(責任單位:區發展改革委)
三、探索優質要素投入新路徑
(六)支持企業通過自主、聯營、租賃等方式對低效樓宇、老舊廠房進行更新改造,拓展產業發展新空間,引入符合區域功能的高精尖產業。對經認定的低效樓宇、老舊廠房改造項目,給予最高800萬元補助。(責任單位:石景山園管委會區科委、區經濟和信息化局)
(七)支持各類金融機構精準對接產業需求,擴大業務規模、提升服務實體經濟能力。對符合條件的現代金融機構給予最高5000萬元資金支持。(責任單位:區銀行保險產業園管委會)
(八)促進數據要素流通利用,高水平建設數據要素綜合試驗區。支持企業參與數據要素市場試點示范,推動數據資產價值實現,對在依法設立的數據交易機構開展數據首登記、首交易、首入表的企業,按市級獎勵的50%給予配套支持;對入選國家、市級數據領域典型案例或在國家、市級“數據要素×”大賽獲獎的企業,給予一次性最高50萬元獎勵。(責任單位:區政務和數據局)
(九)支持企業以產業需求為導向開展產學研用聯合攻關,推動教育、科技、人才一體化發展。鼓勵企業與職業院校、高校院所共建創新聯合體、產教聯合體和產教融合共同體,對列入市級產教融合型企業認證目錄的企業,給予一次性50萬元獎勵。對獲得國家、市級科學技術進步獎的企業,分別給予一次性最高150萬元、100萬元獎勵。實施“景賢人才”計劃,在人才落戶、子女教育、醫療健康、住房保障等方面,對入選計劃的高層次人才給予支持。(責任單位:區發展改革委、區教委、石景山園管委會區科委、區委組織部)
四、拓展高端資源集聚新渠道?
(十)鼓勵舉辦(承辦)具有較高知名度、較強影響力的賽事、會節、展覽、論壇等重大活動,賦能特色產業高質量發展。根據活動級別、規模和實際影響力,經認定,給予市級最高200萬元、國家級和國際級最高800萬元補助。(責任單位:區商務局、區體育局、區經濟和信息化局、石景山園管委會區科委、區銀行保險產業園管委會等單位)
(十一)構建招商網絡平臺,探索與招商合作伙伴開展聯合招商。對引入企業符合區域產業方向、達到一定規模的招商合作機構,給予年度最高1500萬元補助。(責任單位:區投資促進服務中心、石景山園管委會區科委、各相關單位)
(十二)因地制宜發展首店經濟,促進國內外知名品牌集聚發展。支持設立知名品牌首店,按年度落地首店級別、數量及運營成效等綜合評定,給予最高200萬元獎勵。(責任單位:區商務局)
五、助力提質增效培育新動能
(十三)加快企業梯隊培育,鼓勵企業做大做強。對首次達到規模(限額)以上標準的企業,給予一次性20萬元獎勵;對第二年、第三年均保持在規模(限額)以上、收入(產值、銷售額、營業額)正增長且高于所屬行業全區年度平均水平的企業,再給予一次性10萬元獎勵。(責任單位:各相關單位)
(十四)支持企業創收增效,鞏固提升傳統產業。對支撐經濟發展的規模(限額)以上工業、建筑業、批發和零售業、餐飲業、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租賃和商務服務業、文化體育和娛樂業,根據年度收入(產值、銷售額、營業額)規模及增速,給予最高500萬元獎勵。(責任單位:區經濟和信息化局、區住房城市建設委、區商務局、石景山園管委會區科委、區委宣傳部、區文化和旅游局、區體育局)
(十五)積極促進外商投資,鼓勵新設外商投資企業投資落地,引導存量外商投資企業增資擴容。對年實繳合同外資總額200萬美元(含)以上的外商投資企業,按比例給予最高1000萬元獎勵。對國際辦事處等非獨立法人機構升級為外資獨立法人公司的,給予一次性10萬元獎勵。對市級認定的外資研發機構給予200萬元獎勵。(責任單位:區商務局、石景山園管委會區科委)
六、附則
(十六)本措施自印發之日起30日后施行,有效期三年。
(十七)同一企業(項目)符合本措施規定多項不同條款或同時符合石景山區其他政策規定條款的,除明確可以疊加適用的,按照“從優不重復”原則給予支持。
(十八)本措施由區發展改革委、區投資促進服務中心負責解釋,區投資促進服務中心會同各責任單位開展兌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