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申報2025年平谷區“統計誠信示范企業”的通知
為深入貫徹落實《北京市統計信用體系建設實施意見》,大力弘揚依法統計、誠信統計理念,縱深推進平谷區統計領域誠信建設,發揮統計誠信企業的引領作用,營造優良統計信用環境,平谷區將全面啟動2025年區級“統計誠信示范企業”評選工作,按照《2025年平谷區統計局“統計誠信示范企業”評估工作實施方案》相關要求,現將具體事項通知如下:
一、“統計誠信示范企業”的申報范圍
在平谷行政區域內承擔法定政府統計資料報送義務的企業,均可申報“統計誠信示范企業”。
二、“統計誠信示范企業”的申報途徑
凡是符合條件的申報企業,可以通過以下兩個途徑申報:
(一)自主申報:凡認為符合申報條件的,均可以向平谷區“統計誠信示范企業”評估領導小組提交申報材料;
(二)區統計系統內相關科室認為統計調查單位統計基礎工作和統計數據質量較好,并且符合申報條件的,可以向評估領導小組提交《北京市平谷區“統計誠信示范企業”推薦表》,推薦統計調查單位參加評估。
三、“統計誠信示范企業”的評選流程
(一)申報時間
申報企業在7月31日前申報,并填寫《北京市平谷區“統計誠信示范企業”申報材料》。
(二)初審時間
8月底前,“統計誠信示范企業”評估領導小組對“統計誠信示范企業”申報材料、“統計誠信示范企業”推薦表等其他材料進行初步審核。
(三)評估時間
9月底前,“統計誠信示范企業”評估領導小組到申報企業進行現場評估,通過聽取匯報、查閱資料、檢查核實等方式對申報企業做進一步了解,評估領導小組根據評估結果制作評估書面意見。
(四)公示時間
10月底前,對擬評為2025年平谷區“統計誠信示范企業”的情況通過平谷區人民政府網站予以公示,征求社會意見。
(五)表彰時間
11月底前,平谷區統計局對評為2025年平谷區“統計誠信示范企業”進行表彰,將評為“統計誠信示范企業”的名單及時在平谷區人民政府網站公布,并通過年定報工作布置會進行廣泛宣傳,在全區予以通報表彰,同時獲得市、區兩級兩個年度的統計執法免檢資格。
四、“統計誠信示范企業”申報條件
(一)企業統計機構和統計人員
1.設立獨立或相對獨立的統計機構負責組織協調統計工作;
2.具有明確的統計工作負責人;
3.配備與統計工作任務相適應的專兼職統計從業人員;
4.統計人員按要求參加統計工作相關培訓;
5.統計隊伍穩定,統計工作負責人、專兼職統計人員連續在崗擔任統計工作二年以上。
(二)企業統計基礎工作
1.統計原始記錄真實、清晰、完整;
2.按照行業統計要求建立相應統計臺賬,并且各種統計臺賬記錄及時、完整、規范;
3.依法建立健全統計資料的審核、簽署、交接、歸檔等管理制度并有效落實;
4.積極推進統計信息化建設;
5.充分利用統計服務本單位建設,重視統計在本單位決策及管理中的重要作用。
(三)企業統計數據質量
1.執行統計調查制度,真實、準確、完整、及時地提供統計調查所需資料,無遲報現象發生;
2.統計年報資料準確無誤;
3.定期統計報表資料準確無誤。
(四)企業法治建設
1.支持、配合統計執法檢查和數據核查工作,積極參與并配合政府統計部門組織的普法宣傳活動;
2.未被其他部門列入聯合懲戒失信名單,未發現有任何違反統計法律法規和統計調查制度的行為;
3.兩年內無其他違法行為;
4.兩年內未因統計違法行為受到行政處罰。
五、“統計誠信示范企業”活動聯系方式
聯系人:王來軍、畢小然
聯系電話:010-89987353
郵箱:pgtjfgk@tjj.beijing.gov.cn
聯系地址:北京市平谷區新平北路金鄉嘉園2號統計局515室
北京市平谷區統計局
2025年7月2日
附件1:北京市平谷區統計誠信示范企業申報材料.doc
附件2:北京市平谷區“統計誠信示范企業”推薦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