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經濟和信息化局關于開展2025年制造業數字化轉型促進中心建設工作的通知
各相關單位:
為落實《制造業數字化轉型行動方案》(國辦發〔2024〕25號)工作要求,按照《制造業數字化轉型促進中心創建指引》(工信廳規函〔2025〕198號,以下簡稱《創建指引》,附件1)有關安排,現組織開展2025年制造業數字化轉型促進中心建設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重點領域
圍繞《創建指引》明確的石化化工、鋼鐵、有色、建材、機械、航空、船舶、汽車、電力裝備、輕工、紡織、食品、醫藥、電子信息制造14個重點行業,建設一批制造業數字化轉型促進中心。
二、建設條件
(一)開展數字化轉型促進中心建設運營的牽頭單位應為注冊的獨立法人單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可單獨組建,也可聯合相關企業、高校、科研機構和行業組織,共同開展促進中心的建設運營。對于聯合申報促進中心的,牽頭單位與成員單位需簽訂聯合建設協議,協議中應明確雙方實施數字化轉型服務的責任、義務及利益分配機制等。
(二)數字化轉型促進中心建設主體應有固定的經營服務場所,有必要的服務設施、儀器設備和網絡接入能力、數據安全保障能力;經營規范,無違法違規行為,信用記錄良好;財務收支狀況良好,具有良好的發展前景和可持續發展能力。
(三)數字化轉型促進中心建設主體所在地應為其服務行業的主要聚集區或行業資源集中的地區,有2年以上服務相關行業和地區的經驗。
(四)數字化轉型促進中心建設主體有健全的管理團隊和人才隊伍,主要負責人誠信守法,具有開拓創新精神、豐富的實踐經驗和較高的管理水平;有專職技術團隊,包括一定比例的行業技術人才和數字化專業人才。具有較強的資源整合能力和生態構建能力,與已有行業數字化轉型公共服務載體充分銜接,能夠為區域內行業企業提供數字化轉型專業服務,并對制造業中小微企業提供優惠服務。
(五)數字化轉型促進中心建設主體應建立與服務實施相匹配的制度、流程、標準和保障措施,系統解決方案聯合攻關、應用推廣等機制較為健全,運營模式科學合理。
三、工作程序
(一)建設主體參考《創建指引》編制《制造業數字化轉型促進中心建設方案》(附件2),于2025年7月10日前在制造業數字化轉型綜合信息服務平臺(https://szgx.miit.gov.cn/zzyszh/)完成線上申報,并將加蓋公章的紙質材料(一式兩份,須與線上填報一致)寄送至市經濟和信息化局。
(二)市經濟和信息化局組織開展初篩推薦工作,審核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擇優選定不超過6家擬推薦對象(其中聯合體不超過4家)。
(三)工業和信息化部將按程序確定入選數字化轉型促進中心名單。
四、其他事項
(一)請各區工業主管部門加強組織領導,做好宣傳推廣和指導監督工作。
(二)數字化轉型促進中心建設主體要嚴格按要求編制建設方案,附相關證明材料,并對材料真實性、完整性負責。
(三)材料郵寄:北京市通州區留莊路3號院1號樓,徐老師15526641871。
咨詢電話:王老師18840617619、徐老師15526641871;
技術支持:中國信息通信研究院,聯系方式:010-62303123。
特此通知。
北京市經濟和信息化局
2025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