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經濟和信息化局關于組織開展2025年度專精特新梯隊企業年度信息更新工作的通知
各有關企業:
根據工業和信息化部《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管理暫行辦法》(工信部企業〔2022〕63號)、《北京市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管理實施細則(2025年修訂版)》(京經信發〔2025〕10號)要求,現開展年度專精特新梯隊企業年度信息更新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企業范圍
1.需完成年度信息更新工作的企業包含:經認定且在有效期內的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含2025年1月公告的2024年第四季度專精特新中小企業)、2022年9月—2024年12月申報且被認定的創新型中小企業。
2.2025年1月份及之后申報且被認定的創新型中小企業、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無需更新年度信息。
3.企業按照目前自身所對應的北京市創新型中小企業、北京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三個層級中的最高層級進行信息更新。獲得北京市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稱號的按照專精特新中小企業進行信息更新。
二、填報時間
2025年5月14日—6月26日
三、填報方法
1.企業需登錄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平臺(以下簡稱培育平臺),網址為http://zjtx.miit.gov.cn,進入“企業信息更新”模塊,填報2024年度經營發展數據。
2.企業應在年度信息更新模塊的“佐證材料”欄,上傳提交2024年度財務審計報告。企業提交的2024年度財務審計報告,應在財政部注冊會計師行業統一監管平臺(http://acc.mof.gov.cn)完成報備并賦碼備案。
3.企業提交信息更新后如需修改,可登錄培育平臺進行“撤回”操作(詳見附件1企業端平臺操作手冊)。
四、注意事項
1.有效期內的北京市創新型中小企業、北京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和國家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需每年完成年度信息更新,并對信息的真實性和準確性負責。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年度信息更新的,企業資質稱號繼續有效;未按規定完成年度信息更新的,取消其復核資格,連續兩年及以上均未完成年度信息更新的,取消該企業所有資質。
2.經認定的北京市創新型中小企業、北京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有效期3年,到期后進行復核。如發生重大安全(含網絡安全、數據安全)、質量、環境污染等事故,或嚴重失信、偷漏稅等違法違規行為(以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和信用中國核查結果為準),或被發現存在數據造假等情形,將取消認定,且至少三年內不得再次申報。
3.有效期內的北京市創新型中小企業、北京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和國家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如發生更名、合并、重組、跨省遷移、設立境外分支機構等與評價認定條件有關的重大變化,應在發生變化后的3個月內登錄培育平臺,填寫重大變化情況報告表。對于未在3個月內報告重大變化情況的,將取消復核資格,并視情取消認定。
咨詢電話:市經濟和信息化局 010-55520839;呼叫中心 010-82176996;各區中小企業主管部門咨詢電話見附件2。
特此通知。
附件:1.企業端平臺操作手冊
2.各區中小企業主管部門咨詢電話
北京市經濟和信息化局
2025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