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提升國際化發展水平支持資金管理辦法》政策解讀
《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提升國際化發展水平支持資金管理辦法》(以下簡稱《國際化辦法》)已正式印發。現將有關內容解讀如下。
一、修訂背景
為貫徹落實《北京國際科技創新中心建設條例》《中關村世界領先科技園區建設方案(2024—2027年)》等文件精神,進一步規范支持資金的管理和使用,構建開放協同的創新生態環境,促進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以下簡稱中關村示范區)國際化發展,有力支撐世界領先科技園區和創新高地建設,北京市科學技術委員會、中關村科技園區管理委員會,北京市財政局聯合印發《國際化辦法》。
二、對象范圍
本辦法支持對象為登記、注冊在中關村示范區范圍內開展、服務科技創新活動的企業、事業單位、社會組織等創新主體。登記、注冊在北京市其他區域,開展、服務科技創新活動,促進中關村示范區發展的創新主體參照執行。
三、主要內容
《國際化辦法》包含總則、支持內容及標準、項目組織管理、績效管理與監督、附則,共五章21條。其中第二章為主要支持內容,從打造創新網絡關鍵樞紐、營造開放包容創新生態2個方面,7個政策點為創新主體提供支持。
(一)打造創新網絡關鍵樞紐
一是支持創新主體高質量出海。支持各類創新主體深化拓展與世界先進創新區域合作,積極參與“一帶一路”建設、技術聯合攻關與創新應用等國際合作,通過技術成果首次海外應用、設立海外研發中心等方式,利用國(境)外應用場景促進技術迭代,推動本市創新成果“走出去”。
二是支持開展國際技術轉移轉化。支持本市創新主體通過在海外設立科技園區、孵化器、創新中心等平臺載體,或直接開展跨國(境)技術轉移服務,推動優質技術項目出海或轉化落地,促進中關村示范區成為承接國際技術轉移的重要目的地和對外輻射源。
三是實施外資研發中心研發激勵計劃。支持北京市外資研發中心擴大研發投入,深度融入本市創新環境,持續開展研發活動或推動項目合作。
四是吸引國際機構在京落地。支持國際科研機構、國際初創公司、國際行業隱形冠軍等國際機構首次在京設立分支機構,進一步促進國際創新資源在京集聚(港澳臺地區機構參照執行)。
(二)營造開放包容創新生態
一是支持提升國際化能力和渠道建設。支持大學科技園、中關村特色產業園、國際科技合作基地等平臺載體充分鏈接國際創新資源,開展高水平國際交流合作,拓展國際科技合作渠道,促進交流互鑒和項目落地。
二是支持舉辦或參與會議及活動。支持各類創新主體深度參與中關村論壇、舉辦重點國際學術會議活動;支持各類創新主體組織本市企業參加國際重點對接活動,切實推進國際科技交流。
三是支持高水平國際科技期刊建設。支持本市各類創新主體發揮本市教育、科技、人才資源優勢,提升本市國際科技期刊的學術影響力和國際競爭力。
四、政策亮點
一是強化引導,進一步注重實效。加大鼓勵企業推動關鍵核心技術首次出海,在海外新設立研發中心,增設參與國際標準制定,申請國際專利,獲得各類國際官方機構資助、獎勵、認定等優先支持條件,引導項目高質量實施。
二是適時新增,優化新增重點工作。一是考慮到國際交流交往愈發頻繁,研發合作、資源落地等需求日漸增加,增設“支持提升國際化能力和渠道建設”支持方向。二是針對國際期刊發展需求,由后補助改為事前補助支持,分為“新刊創辦”“強刊提升”兩個支持方向,大幅提升支持力度,積極推動本市高水平期刊布局。
三是主動服務,提升政策便利度。落實簡化研發激勵申請流程,增加企業自行提供向稅務部門報送的研發加計扣除有關數據的方式,提供更便捷的服務。通過增加企業自行提供第三方審計報告的方式確認研發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