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關村知識產權促進局關于申報2021年度中關村國家知識產權制度示范園區專利創業專項資金的通知
各相關企業:
為加強中關村國家知識產權制度示范園區建設,培育具有自主知識產權核心競爭力的高新技術產業,根據《中關村國家知識產權制度示范園區知識產權專項資金使用管理辦法(暫行)》(京財文〔2010〕2418號),現就申報2021年度中關村國家知識產權制度示范園區專利創業專項資金事宜通知如下:
一、資助對象
二、資助方向
2021年專利創業專項資金支持的重點方向為:涉及中關村戰略性新興產業的專利項目;產學研結合的專利項目;企業從大專院校、科研院所引進或合作開發實施的專利項目。
三、資助要求
1.近兩年已獲得過中關村示范園區專利創業或專利戰略專項資助的企業不予以資助。
2.同一單位當年不得同時申報專利創業資助項目和專利戰略資助項目。
四、資助額度
原則上給予每個擬資助項目10萬元的支持,可根據專家評審意見進行適度調整。
五、申報條件
(一)申報單位需符合的條件
1.園區高新技術企業,企業無不良信用記錄;
2.企業具有較強研發實力,擁有一定數量的授權發明專利;
3.企業知識產權工作機構健全、制度完善,配有專職知識產權工作人員,每年有相應的資金用于知識產權的創造、運用、管理和保護;
4.企業財務狀況良好。
(二)申報項目需符合的條件
1.項目的實施方案科學合理、實施內容明確、預期目標具體、經費預算合理,便于過程管理與考核;
2.項目必須由申報單位匹配相應資金,且配套資金占總預算的比例不低于50%;財政資金和配套資金開支范圍:專用設備購置費、專用材料費、數據采集費、差旅費、會議費、國際合作與交流費、勞務費、專家咨詢費等與知識產權促進工作直接相關的支出。其中勞務費是指支付給直接參與項目工作的臨時聘用人員的勞務性費用,其支出總額不得超過項目資助額的10%;
3.項目負責人應具有較高的學術水平和實施項目所需的相關經驗、組織與管理協調能力;
4.項目實施對提升企業科技創新能力、增強企業市場競爭力產生明顯的推動作用;
5.項目具有較高的技術含量,須具備至少一項授權發明專利,且專利權屬法律狀態明晰,即專利權人為申請該項目的企業。
六、申報材料
1.項目申報單位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項目申報書(申報系統導出);
(2)項目可行性分析報告(見附件2);
(3)授權專利列表;
(4)專業機構出具的上一年度財務審計報告;
(5)申報材料真實性承諾書;
(6)企業認為對項目申報有幫助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均需加蓋申請單位公章。
2.紙制資料請用A4幅面按正規書籍粘膠簡裝裝訂(資料膠裝統一封面見附件),在書脊注明申報企業名稱(以其他形式裝訂的不予受理)。根據上述對提交材料的要求按順序裝訂,并對全部資料標明頁碼并制作目錄。
3.申報書和項目可行性分析報告的電子版請以Word格式錄入,內容為與紙質資料一致的申報書和項目可行性分析報告。
七、申報程序
1.登陸中關村知識產權促進局網站www.zgcip.org.cn,進入知識產權專項資金網上申報系統http://103.83.44.128:8081/,注冊成功后(如已注冊但忘記密碼,請發送蓋章版的情況說明至cujinju-zyzx@zscqj.beijing.gov.cn),進入系統填寫申報書。項目可行性分析報告是申報書的附件部分,按照系統規定的統一模板填寫,以“××公司項目可行性分析報告.doc”為該文件命名,并在網上申報系統中上傳。項目申報起止日期為2020年12月3日至2020年12月31日,逾期網絡自行關閉,不再受理。
2.申報企業于2021年1月15日之后在網上申報系統中查看申報書審核狀況。審核通過的項目,于2021年2月1日之前報送書面申報材料一份,需加蓋申報單位公章。
3.初審合格的項目,由中關村知識產權促進局組織專家對初審項目進行評審,并確定資助項目名單。待資金批復后,對外公示兩周時間。
八、受理部門
中關村知識產權促進局 轉移中心
(海淀區知春路23號量子銀座309室)
聯系人:劉暢 范睿
聯系電話: 82356358-261/263
中關村知識產權促進局
2020年12月3日
附件: 1.材料膠裝統一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