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2023年烏魯木齊市科技創新服務綜合體備案認定工作的通知
各縣(區),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強化科技創新戰略支撐作用推動首府經濟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方案》(烏黨發〔2022〕18號)文件精神,高水平推進科技創新服務綜合體建設,根據《烏魯木齊市科技創新服務綜合體實施方案》(烏科發〔2022〕45 號)《烏魯木齊市科技創新服務綜合體備案認定管理辦法》,現開展烏魯木齊市級科技創新服務綜合體(以下稱“綜合體”)備案認定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范圍
重點支持烏魯木齊市七區一縣(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新市區)、經濟技術開發區(頭屯河區)、天山區、沙依巴克區、 水磨溝區、達坂城區、米東區和烏魯木齊縣)、甘泉堡經濟技術開發區(工業園)范圍內與綜合體功能建設相關的院校、研發機構、服務機構、科創平臺、企業、園區等。
二、申報條件
(一)綜合體依托具備條件、有意愿的市級重點園區建設。綜合體服務的產業規模較大、集聚度較高,符合高新技術企業發展方向,產業具有較強的技術創新能力、產業配套能力、市場競爭力。
(二)所在市級重點園區可為綜合體提供創新要素相對集聚的物理空間,面積一般不少于 2000 平方米。綜合體可自主支配的場地使用面積不低于1.5萬平方米。
(三)重點園區應引進或依托重點園區專業化研發服務機構并設立獨立法人單位負責申報和運營綜合體。運營機構在產業公共創新和服務方面具有較好工作基礎,具備市場化運營管理和服務能力。
(四)重點園區針對重點產業引進一批國內外知名科研院所、若干家創投機構及檢驗檢測、標準信息、創業孵化、知識產權等專業化服務機構,綜合體能為企業提供集研發、設計、檢驗檢測、計量測試、科技金融、人才培訓、技術市場為一體的全流程創新綜合服務。
(五)園區所在區(縣)政府和園區管理機構應為綜合體提供穩定的前期運行服務經費保障。
三、申報材料
(一)烏魯木齊市科技創新服務綜合體認定申報書及建設方案;
(二)相關佐證材料;
四、申報流程
符合申報條件的綜合體,由建設主體編制綜合體的申報書、建設方案等申報材料,經各園區管理機構審核后向所在轄區區(縣)科技管理部門提出申請。
(一)初審。區(縣)科技管理部門對申請單位材料進行初審,符合條件的,報區(縣)政府審核同意后,擇優向市科技局推薦。
(二)評審。市科技局組織專家對綜合體進行評審,并進行實地考察。
(三)認定。市科技局根據專家評審意見,確定綜合體認定意見。認定結論為:同意設立或不同意設立。經公示無異議,同意設立的綜合體由市科技局發文認定,并命名為“烏魯木齊市XXX科技創新服務綜合體”,有效期為 3 年。
五、申報時間
材料報送時間截至2023年7月10日(星期一)
六、其它事項
(一)材料報送。申報材料(A4幅面,雙面打印,一式3份)加蓋公章,送區(縣)科技局推薦審核,區(縣)科技局審核蓋章后,報送至烏魯木齊科技信息服務中心。電子版材料以“單位名稱”命名,打包發到郵箱(745483203@qq.com)。
(二)申報單位應對申報材料和相關佐證材料中的指標、數據的科學性和真實性負責。如在申報過程中存在弄虛作假行為,一經查實,取消當年申報資格。
七、聯系人及聯系方式
聯系方式:王 姣0991-4665589
材料報送地址:烏魯木齊市水磨溝區南湖南路188號黨員服務中心3樓
電子郵箱:745483203@qq.com
烏魯木齊市科學技術局
2023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