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小微企業社保補貼和中小微企業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申報材料調整的公告
發布時間:2023-06-07 17:37:44
各中小微企業及相關用人單位:
為進一步優化就業服務,方便企業(單位)享受就業補貼政策,符合中小微企業認定標準的各類用人單位申請社保補貼和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時,提供的財務報表無需經中介機構審計,具體要求按照《關于印發<南京市就業困難人員認定實施細則>等五個實施細則的通知》(寧人社〔2016〕78號)及相關規定執行,后續具體政策以相關文件為準。
南京市勞動就業服務管理中心
2023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