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2023年度國家文化和旅游科技創新研發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
各設區市文化廣電和旅游局、廳直屬各單位:
文化和旅游部近日下發了《關于開展2023年度國家文化和旅游科技創新研發項目推薦工作的通知》,按通知要求,省文化和旅游廳面向全省組織開展項目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范圍
以文化和旅游發展中重要現實需求為導向,著力推進共性關鍵技術研發和技術集成應用創新,鼓勵科技成果轉移轉化,促進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新業態、新模式的創新發展。重點支持以下領域:文化資源數字化、線上線下融合演出演播、舞臺技術、智慧圖書館、公共文化云服務、沉浸式文化和旅游體驗、智慧旅游、高技術游戲游藝設備、文化和旅游市場網絡監測和主動執法等。
二、申報類型
本年度項目類型分為重點項目、一般項目兩類。
重點項目應與文化和旅游發展重要領域、重要舉措契合度高,科技含量高、創新性強,應用前景廣闊、示范引領效果好,體量規模較大,項目自有配套經費不低于20萬元。
一般項目應科技含量較高,聚焦文化和旅游領域應用場景、示范效果較好、體量規模適中,項目自有配套經費不低于5萬元。
文化和旅游部擇優補貼重點項目每個10萬元左右、一般項目每個項目5萬元左右,鼓勵各地政府部門給予項目相應配套補貼經費。
三、申報資格
(一)申報單位應為2022年4月30日前在江蘇省內登記注冊的企事業法人單位,科研組織能力較強,運行管理規范。申報單位只能申報1個項目,且不得多頭申報和重復申報。
(二)項目負責人應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1968年4月30日后出生,須有中級以上職稱或碩士以上學位,每年用于項目的工作時間不得少于3個月,同一年度只能申報1個項目。項目負責人應為申報單位(不含合作單位)在職人員。
(三)項目應已完成可行性研究,具有前期工作基礎。項目實施期一般為1-3年,不支持已完成項目。
四、有關說明
(一)省文化和旅游廳負責受理省內申報項目,擇優向文化和旅游部推薦。各設區市文化廣電和旅游局負責組織本區域內項目申報,并審核申報項目的真實性、合法性等內容。
廳直屬單位、省屬企事業單位在對申報項目審核后,可直接向省文化和旅游廳申報。
(二)項目申報單位應聚焦行業問題,整合相關領域優勢創新團隊,明確項目目標、主要內容、組織實施思路及工作進度安排,科學設置考核指標。
(三)鼓勵聯合申報,鼓勵“產學研用”各類創新主體協同創新。聯合申報須有聯合申報協議,并明確協議簽署人和時間,加蓋單位公章。
(四)項目申報單位應認真閱讀《2023年度國家文化和旅游科技創新研發項目實施方案》,如實填寫《國家文化和旅游科技創新研發項目申報書》,在申報書封面、申報單位意見欄及申報書騎縫處分別加蓋單位公章后,報設區市文化廣電和旅游局(一式二份)。項目申報書中推薦部門統一為:江蘇省文化和旅游廳。
(五)各設區市文化廣電和旅游局收集匯總本轄區申報項目,對項目進行審核后,填寫《國家文化和旅游科技創新研發項目推薦匯總表》,于7月3日前將申報書、匯總表郵寄至省文化和旅游廳。電子版材料(可編輯版本及含公章的掃描版本)同步發送到指定郵箱。實施方案、申報書、匯總表可在省文化和旅游廳網站“通知公告”欄下載。
廳直屬單位、省屬企事業單位按上述要求,直接向省文化和旅游廳報送2份項目申報書。
聯系人及電話:李革 025-87798847
郵寄地址:南京市鼓樓區龍蟠里9號
江蘇省文化和旅游廳科技教育處
郵箱:whtkcc@126.com
江蘇省文化和旅游廳
2023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