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2023年度省級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認定推薦工作的通知》摘要
一、認定類別
分為三星、四星、五星等3個等級。
二、申報條件
1.申報單位必須是符合《省認定管理辦法》規定,為中小企業提供信息、技術、創業、融資、培訓等服務的獨立法人。
2.申報五星省級示范平臺必須要達到資產500萬、專職人員20人,申報四星省級示范平臺必須要達到資產300萬,專職人員15人。
3.按照三年有效期要求,對于《關于公布2020年度省級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認定名單的通知》(蘇工信服建〔2021〕19號)中認定的平臺,需要按《省認定辦法》重新申報認定。但上述平臺中,仍處于有效期的國家示范平臺無需申報,可在國家示范平臺有效期最后一年申報省示范平臺認定。2021年、2022年認定的省級示范平臺暫不需要申報。
4.2023年處于國家示范平臺有效期最后一年且省示范平臺已經到期的平臺,需重新申報認定。
5.獲得國家、省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簡稱“示范基地”)認定且非省級示范平臺的單位,原則上不得新申報省級示范平臺認定。
三、申報要求
南京市、無錫市、常州市、蘇州市推薦名額不超過25家,其它各設區市推薦名額不超過20家。
四、材料報送
申報單位登錄“江蘇省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臺(http://www.smejs.cn)”填報并上傳相關材料(非省屬單位經縣(市、區)、市審核后提交),同時報送紙質申報材料至縣(市、區)主管部門;縣(市、區)工信部門對申報材料進行初審,并由各設區市工信部門審核匯總后于2023年7月21日前向省工信廳推薦報送(省屬單位經業務主管部門在推薦表審核蓋章后,行文向省工信廳直接申報)。
五、聯系方式
郵寄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16號蘇興大廈1709室
網絡技術咨詢電話:025-52686656、025-83673201、13236591607
認定政策咨詢電話:025—69652793
注:摘要僅供參考,具體信息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