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支持企業新技術新產品首次進入市場
發布時間:2024-05-21 09:43:46
企業新技術新產品的研發是企業生存和發展的根本保證,同時也是提高企業競爭力和經濟效益的重要手段。隨著科技的不斷進步和市場需求的日益多樣化,企業越來越重視技術創新和產品開發,以期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占據有利地位。
《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提升企業創新能力支持資金管理辦法(修訂稿)》第八條內容如下:

第八條 支持企業新技術新產品首次進入市場。
(一)支持內容
聚焦世界前沿科技和未來產業,支持企業開發出有利于重點領域“補短板”、關鍵環節解決“卡脖子”問題的新技術新產品,并首次進入市場實現應用。
(二)支持條件
1.屬于國內(國際)首次研制,在同類中達到國內或國際領先水平,對本領域技術進步有推動作用,可以產生顯著的經濟社會效益。
2.知識產權明晰,申報單位擁有該新技術新產品關鍵核心技術的自主知識產權。
3.申報單位可選擇前3個合同中任意1個進行項目申報,已成熟商業化的不予支持。
4.合同須為自項目申報之日起近1年內簽訂的合同(以合同簽訂日期為準)。
5.產品屬于有效期內的北京市新技術新產品。
(三)支持方式及金額
采取后補助方式,根據應用效果,按照首次進入市場合同(前3個合同中任選1個)金額30%比例,分檔給予新技術新產品研制單位不超過500萬元的資金支持。資金用于支持企業持續加大研發投入、產業化推廣等相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