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條件要求有哪些
在當今經濟全球化和知識經濟時代背景下,高新技術企業作為推動創新驅動發展的重要主體,其地位日益凸顯。對于企業而言,獲得高新技術企業認定不僅是對其科研實力和技術創新能力的一種肯定,還能享受國家提供的各種政策支持和稅收優惠。要通過高新技術企業的認定,企業必須滿足一系列嚴格的條件要求,了解并準確掌握這些條件要求,對于企業來說至關重要,它們將直接影響到企業是否能夠順利通過認定,進而獲取相應的政策利益。接下來,我們將深入探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各項條件要求,為企業提供一份詳盡的申報指南,確保企業在申請過程中能夠有的放矢,提高認定成功率。

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條件要求有哪些
1、企業申請認定時須注冊成立一年以上;
2、在中國境內(不含港、澳、臺地區)注冊的企業,通過自主研發、受讓、受贈、并購等方式,或通過5年以上的獨占許可方式,對其主要產品(服務)的核心技術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所有權,且達到下列其中一項數量要求:
(1)發明或者植物新品種2件以上;
(2)實用新型專利6件以上;
(3)非簡單改變產品圖案和形狀的外觀設計專利或者軟件著作權或者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7件以上;
3、對企業主要產品(服務)發揮核心支持作用的技術屬于《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規定的范圍;
4、企業從事研發和相關技術創新活動的科技人員占企業當年職工總數的比例不低于百分之10;
5、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同期銷售收入總額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小于5,000萬元(含)的企業,比例不低于百分之5;
(2)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在5,000萬元至2億元(含)的企業,比例不低于百分之4;
(3)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在2億元以上的企業,比例不低于百分之3。
其中,企業在中國境內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全部研究開發費用總額的比例不低于百分之60;
6、近一年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占企業同期總收入的比例不低于百分之60;
7、企業創新能力評價應達到相應要求;
8、企業申請認定前一年內未發生重大安全、重大質量事故或嚴重環境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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