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術企業申報中哪些知識產權可用?哪些知識產權不能用?
《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中明確指出:不具備知識產權的企業不能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在企業創新能力評價中,知識產權占30分(滿分100分),是企業獲得認定的重要指標。但并不是所有的知識產權都可以用于高新技術企業申報的。下面,我們來重點了解下哪些知識產權可用?哪些知識產權不能用?
1、高企申報中哪些知識產權可用?
在高新技術企業申報中,可以使用的知識產權分為Ⅰ類和Ⅱ類知識產權。
Ⅰ類知識產權:主要指發明專利(含國防專利)、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植物新品種、國家級農作物品種、國家新藥、國家一級中藥保護品種等。
Ⅱ類知識產權:主要指實用新型專利和軟件著作權等(不含商標)。Ⅱ類雖然包含了外觀設計專利,但在實際評審中主觀評價分值很低,所以不建議以外觀專利為主。
2、高企申報中哪些知識產權不能用?
(1)申報高新認定時使用的知識產權必須是授權狀態嗎?
答:是的。所有公司在申報高新認定時使用的知識產權必須是授權狀態,否則將因不符合條件而導致認定失敗。
(2)在申請中的知識產權可以用來申報高新嗎?
答:不可以!高新認定時,知識產權主要統計的是已獲得授權或取得知證書的知識產權,其他階段如申請受理、實審階段、授權未繳費階段均不計入評分。
因此企業在準備高新知識產權的過程中一定要注意計算和關注知識產權審批和授權時間,合理規劃,提前申請。
(3)申報前獲得的授權知識產權,可以用于申報當年的高企認定嗎?
答:申報當年下證的知識產權不建議使用。需要注意的是,多地發布通告,當年授權的知識產權(部分地區含轉讓的)是不能參與當年高企認定評價。
(4)公司申請的國際專利,申報高新認定時可以用嗎?
答:不可以!《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規定:高新認定所指的知識產權須在中國境內授權或審批審定,并在中國法律的有效保護期內。
(5)知識產權所有權屬于個人,申報高新認定時可以用嗎?
答:高新認定中所用的知識產權的所有權人一定是企業,若專利所有權屬于個人,可以在申報前,將專利轉至公司名下。
高新認定時企業必須已經獲得專利的所有權,且需上傳由國家知識產權局出具的所有權轉讓證明。
(6)公司的知識產權用過一次后,以后申報時還可以用嗎?
答:上文中提及的Ⅰ類知識產權可以多次重復使用,但多次使用先進性會有所降低,評分也會有所降低;Ⅱ類知識產權,僅限使用一次。
(7)公司的知識產權有多個權屬人時,A公司用過之后,B公司還可以用嗎?
答:不可以!在申請高新認定及高新技術企業資格存續期內,知識產權有多個權屬人時,只能由一個權屬人在申請時使用;且使用時必須提供其他權屬人放棄使用其申報高新認定的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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