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廣播電視局關于開展第十一屆北京市文學藝術獎評選工作的通知
根據《中共北京市委宣傳部
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開展第十一屆北京市文學藝術獎評選工作的通知》要求,北京市廣播電視局牽頭負責電視劇(包括電視劇、動畫片、紀錄片、專題片及相關網絡作品)、廣播劇(包括廣播劇、有聲劇)、音樂作品(包括歌曲、交響樂、民樂、網絡歌曲)的征集評選工作。請按照如下要求,認真遴選參評作品并及時申報。
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文化思想,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對北京重要講話精神,認真落實市第十三次黨代會及市委十三屆歷次全會精神,聚焦擔負新的文化使命,堅定文化自信,堅持為人民服務、為社會主義服務方向,堅持百花齊放、百家爭鳴方針,堅持創造性轉化、創新性發展,聚焦舉旗幟、聚民心、育新人、興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務,評選推出一批謳歌新時代、反映新成就、代表首都文化形象的優秀作品,推動首都文化文藝工作高質量發展,為強國建設、民族偉大復興注入強大精神力量。
二、評獎范圍及參評條件
(一)評獎范圍
1.本屆北京市文學藝術獎只評選作品。參評作品種類包括電視劇(包括電視劇、動畫片、紀錄片、專題片及相關網絡作品)、廣播劇(包括廣播劇、有聲劇)、音樂作品(包括歌曲、交響樂、民樂、網絡歌曲)。
2.本屆北京市文學藝術獎參評作品的時間要求為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間公開播映、發表的新作品。
(二)參評條件
1.電視劇作品應同時符合以下參評條件:
(1)市屬國有或民營文藝單位錄制、攝制或參與錄制、攝制(參與策劃、確定選題、組織創作、承擔資金),一般需在我市立項,擁有評獎申報權。
(2)在電視臺衛視頻道播出,收視率較高,具有較強藝術感染力,產生良好的社會效果。網絡影視作品需在重點網絡視聽平臺上線播出,并在播出熱度、評分、口碑、分賬、獎勵等方面取得突出表現。
2.廣播劇作品應同時符合以下參評條件:
(1)市屬國有或民營文藝單位錄制或參與錄制(參與策劃、確定選題、組織創作、承擔資金),擁有版權和評獎申報權。
(2)在電臺多次播放,播出3輪以上,具有較高的收聽率和積極的社會反響。演播、制作、配樂、音響等均具備較高水準;或在重點網絡平臺上線發布,在播放量、訂閱數或評分等方面有突出表現。
3.音樂作品應同時符合以下參評條件:
(1)市屬國有或民營文藝單位以及從事音樂創作生產的文化科技企業創作、錄制(參與策劃、確定選題、組織創作、承擔資金等)的音樂作品。市屬國有或民營文藝單位以及從事音樂創作生產的文化科技企業錄制、攝制或參與錄制、攝制的電影、電視劇、廣播劇中的歌曲作品也可參評。所有參評作品需擁有版權、著作權和評獎申報權。
(2)在電臺、電視臺、網絡音樂平臺上多次播放、播出,在重要演出中演唱,受到聽眾喜愛,在較大范圍的群眾中傳唱,并產生廣泛社會影響。
三、申報要求
(一)申報材料
參評作品申報材料包括:
1.紙質版材料:
(1)作品申報表(見附件1)
(2)承諾書(見附件2)
紙質材料請使用A4紙打印,并加蓋單位公章。
2.電子版材料(U盤):
(1)電視劇、廣播劇、音樂等作品完整、清晰的播出版本視頻或音頻文件;
(2)廣播劇作品需同時提供文字腳本;
(3)音樂作品需同時提供詞、曲譜,不得報送MTV;
(4)作品申報表(見附件1,需同時提供word版和蓋章掃描pdf版)
(5)承諾書(見附件2,需提供蓋章掃描pdf版)
以上材料一式十三份。
(二)申報方式
請將申報材料于2025年6月4日前郵寄至北京市廣播電視局,過期不予受理。
1.電視劇作品(包括電視劇、動畫片、紀錄片、專題片及相關網絡作品)
咨詢聯系人:顏老師;
咨詢電話:55565495;
材料郵寄地址:北京市通州區達濟街5號院2號樓北京市廣播電視局,郵編:101117,王老師,13716502990。
2.廣播劇(包括廣播劇、有聲劇)、音樂作品(包括歌曲、交響樂、民樂、網絡歌曲)
咨詢聯系人:郭老師;
咨詢電話:55565573;
材料郵寄地址:北京市通州區達濟街5號院2號樓北京市廣播電視局,郵編:101117,田老師,15600297163。
四、申報紀律
1.申報作品必須按《通知》要求,實事求是地填寫申報材料。如發現申報作品存在違反評獎要求、虛報材料的情況,一經查實,即取消參評資格。
2.參評單位要嚴格按照各類作品的申報要求,做好資格審定和申報工作,嚴禁違法失德人員擔任主創或存在版權等糾紛的作品參評。
3.凡發現獲獎作品有偽造材料、弄虛作假、騙取獎勵者,由市委宣傳部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實,經市委市政府批準,撤銷其所獲獎項、收回獲獎證書和獎金。
附件1:第十一屆北京市文學藝術獎作品申報表
附件2:承諾書模板
北京市廣播電視局
2025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