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科技廳關于撤銷9個吉林省科技創新中心的通知
發布時間:2023-11-20 13:13:57
各相關單位:
根據《吉林省科技創新平臺管理辦法(試行)》(吉科發國[2021]50號)要求,吉林省科技創新中心的運行管理遵循動態管理原則,確保能上能下,能進能出,對發展不良的中心實行淘汰摘牌制度。
為規范和加強吉林省科技創新中心的建設與運行管理,促進其高質量發展,2023年6-8月對已建設且運行周期滿3年的129個科技創新中心開展階段性績效評估工作,對存在依托單位主動申請撤銷、未參加階段性考核評估等情況的科技創新中心進行梳理。經認真研究,決定撤銷吉林省殘疾人康復設備及技術科技創新中心等9個中心,被撤銷的中心,信息系統備案,不再列入吉林省科技創新中心序列管理,不允許使用原科技創新中心名稱開展工作。
吉林省科學技術廳
2023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