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對《〈關于精準支持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重大前沿項目與創新平臺建設的若干措施〉實施細則》公開征集意見的反饋
2021年2月3日至2021年2月8日,中關村科技園區管理委員會在市政府門戶網站(“首都之窗”)和本單位門戶網站對《<關于精準支持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重大前沿項目與創新平臺建設的若干措施>實施細則》向社會公開征集意見。經統計,共收到社會各界意見建議5條。經逐條認真分析研究,現將意見采納情況說明如下:
一、針對第二章第三條,“重點發展產業支持方向和擇優名額推薦建議:重點傾向區塊鏈技術”的建議。我們予以采納。修改為“主要包括人工智能、集成電路、醫藥健康、機器人與智能制造、新能源與節能環保、新材料、現代交通、區塊鏈和現代服務業等”。
二、針對第二章第五條(一)支持內容中,建議增加“前沿變革創新科技、創新引領產業發展、對于承擔實施國家重大前沿變革創新科技、關鍵核心技術攻關和高精尖研發與產業化項目給予一定的地方配套支持”等表述。我們未予采納,理由為“《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提升創新能力 優化創新環境支持資金管理辦法》中存在前沿與顛覆性技術等條款,不宜重復支持;本次公示政策未資金辦法,與其他配套支持無關”。
三、針對“第二章第五條(二)支持條件中,建議增加“具有海外業務布局、能夠代表行業、引領產業創新”等表述。我們采納了部分措辭修改建議。修改為“申報企業技術研發實力強,具有產業鏈供應鏈整合構建能力,能夠代表行業以及中關村參與全球產業競爭”。
四、針對第二章第五條,(三)支持額度中,建議增加“鼓勵支持并對于特別具有前沿變革性創新性技術、對生產力具有顛覆性促進作用、從‘零’到‘1’項目;對落實總書記批示精神、體現國家安全、國家戰略落地,對打造北京市全球創新中心、中關村首創具有特別意義的項目,每年遴選1-3個,一事一議,通過部門會商,給予資源傾斜、特殊資金支持,并推薦上報、承擔實施國家重大專項”“為體現政策的連續性,對于前期已申報獲批的中關村高精尖培育項目,通過第一年或第二年階段性驗收考核的,給予建設期后續資金的補全”等建議。我們未予采納,理由為“具有前沿變革性創新性技術、對生產力具有顛覆性促進作用”的項目與《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提升創新能力 優化創新環境支持資金管理辦法》中前沿與顛覆性技術等條款重復;對前期已申報項目,依據項目執行情況及當年度預算安排等整體情況統籌安排”。
五、針對第二章第六條(二)支持條件中,關于申報單位應已納入中關村示范區高精尖產業協同創新平臺,建議將先納入后申報模式調整為納入申報同時進行的模式。我們未予采納,理由為“更加精準的支持關鍵核心技術的創新研發與生態搭建,將在平臺已納入支持體系后,擇優予以支持”。
感謝社會各界對我們工作的關心和支持。
中關村科技園區管理委員會
2021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