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色建筑及建筑工業化重點專項申報重點
發布時間:2019-01-21 22:23:27
一、申報對象
綠色低碳發展技術路線圖、市縣規劃設計技術、既有城市住區及工業區功能提升、工業建筑環境保障與節能、智能結構體系、立式工業建筑體系。
二、申報條件
1.本項目指南要求以項目為單元組織申報,項目執行期3年;
2.對于企業牽頭應用示范類和鼓勵產學研用聯合類任務,其他經費(包括地方財政經費、單位出資及社會渠道資金等)與中央財政經費比例不低于2:1;
3.對典型應用示范類項目,要充分發揮地方和市場作用,強化產學研用緊密結合要求;
4.每個項目下設課題數不超過6個,所含單位數不超過15家;
5.鼓勵產學研用聯合申報,項目承擔單位有義務推動研究成果的轉化應用。項目示范鼓勵在國家可持續發展實驗區等區域開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