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組織2023年度省級企業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申報的通知
各市(縣)區科技局、無錫經開區經發局、無錫高新區科技局、江陰高新區科技局、宜興環科園科技局:
根據《關于下放省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和省級企業人才站點管理權限的通知》(蘇科條發〔2015〕136號)和《關于做好2023年省級企業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建設工作的通知》(蘇科機函〔2023〕236號)的要求,現組織開展我市2023年度省級企業工程技術研究中心項目的申報工作,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項目類別
省級企業工程技術研究中心
二、申報對象
在無錫市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已立過省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的單位不得重復申報。申報項目名稱冠以“江蘇省***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為所從事的產業技術領域或方向。
三、立項標準
1、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符合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功能定位。
2、重點支持建有企業研發機構的規模以上高新技術企業、大中型工業企業。
3、符合工程中心建設“五有”要求:
有場地:有專門的研發場所,滿足研發的需要,獨立研發面積不少于500平方米。
有人員:有一支與主導業務相適應的專業技術人員隊伍,企業專職研發人員不少于20人。
有投入:擁有一定規模(年主營業務收入原則上不低于5000萬元),申報工程中心新增投入不少于500萬元,上年度研發投入支出占主營業務收入比重不低于2%。
有裝備:有研發所需的儀器設備。
有研發業務能力:有一定的創新能力,上年度專利申請須1項以上,承擔過市級以上科技計劃任務。
相關數據以地方統計局上年度工業企業科技活動情況報表數據為依據。
四、申報要求
1、請宜興市、梁溪區、錫山區、惠山區、濱湖區、經開區各科技主管部門組織申報單位認真填寫《江蘇省企業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申報書》(附件1),根據申報書中的要求按順序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裝訂成冊(雙面打印、紙質封面、平裝訂1份)。申報書、《項目基本信息表》(附件2)經各科技主管部門審核后,7月21日(周五)前報送市科技局科研機構處,逾期不予受理。
2、請江陰市科技局按照省級工程中心的立項標準和推薦限額指標,組織本轄區省級工程中心的申報和評審。推薦名單須在本地區公示后,8月18日前正式行文上報省科技廳,同時報我局備案。
3、請無錫高新區科技局、江陰高新區科技局、宜興環科園科技局根據省廳的通知要求,嚴格按照省工程中心的立項標準,組織本轄區省級工程中心的申報和評審。推薦名單在本地區公示后,將企業填報的《項目基本信息表》、《擬推薦省級工程中心信息匯總表(國家高新區)》(附件3)各2份于8月11日(周五)前報送至市科技局科研機構處。
五、市科技局聯系方式
科研機構處,電話:81821899
六、各市(縣)、區科技主管部門聯系方式
江陰市科技局,電話:86861553
宜興市科技局,電話:87986293
梁溪區科技局,電話:83158953
錫山區科技局,電話:88212135
惠山區科技局,電話:83891795
濱湖區科技局,電話:81178558
新吳區科技局,電話:81890900
經開區經發局,電話:80580069
無錫市科學技術局
2023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