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知識產權局關于申報2023年北京市企業海外知識產權預警項目的通知
北京市各企業、服務機構:
根據《北京市企業海外知識產權預警項目管理辦法》(京知局〔2018〕46號)的要求(以下簡稱《辦法》),開展2023年北京市企業海外知識產權預警項目資助資金的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一)預警項目由開展海外預警分析的企業和接受委托的知識產權服務機構聯合申報,并以企業申報為主。
(二)預警項目資金用于資助企業在產品出口、技術出口或有出口需求、赴國外參加展會等情況下,委托知識產權服務機構開展的海外知識產權風險預警分析。
預警分析主要是指知識產權服務機構向企業提供知識產權相關的信息咨詢、法律咨詢等服務,幫助企業防范和應對海外知識產權風險。主要包括:
1.幫助企業進行海外知識產權信息檢索,收集與跟蹤相關的數據信息;
2.為企業提供知識產權布局分析、侵權風險分析、技術狀況分析等服務,提出應對潛在風險的策略和建議;
3.針對可能或已經對產品或技術出口、行業安全、國際聲譽構成風險的海外知識產權問題,向企業提供信息支持、法律咨詢等綜合服務。
(三)申請資助的企業和項目應符合以下條件:
1.北京市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
2.有產品出口、技術出口或有出口需求、赴國外參加展會等情況的企業;
3.具備一定的國內外知識產權申請和擁有量,且對知識產權工作有相應資金投入、相關人力資源條件和配套設施的企業;
4.項目經費已全額支付,且支出科學合理,符合國家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能夠提供明確合規的項目支出材料和其他證明資料;
5.申報項目的完成時間應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之間,項目完成時間根據預警報告完成時間,同時參考財務支出時間和合同簽訂時間認定。
(四)申請項目的知識產權服務機構應符合以下條件:
1.在北京市依法設立的知識產權服務機構;
2.具備符合項目要求的專業人力資源條件;
3.有必要的軟硬件設施,擁有數據庫或使用合法的信息資源;
(五)企業和項目符合申報條件(三)的第2、3、4、5條,不符合第1條,但為天津、河北地區的企業,如由符合申報條件(四)的知識產權服務機構提供知識產權海外預警分析服務的,可一并在本次申報時間內提交申報材料。
二、申報時間
從通知發出之日至7月10日(節假日除外)集中申報,逾期不予受理。
三、評審標準和資助方式
根據專家評審結果確定擬資助項目,對申報項目擇優資助的標準如下:
1.對企業及其所在行業領域具有重要影響;
2.屬于北京市高精尖產業;
3.作為項目成果的預警分析報告目標明確,分析思路清晰,檢索方式方法準確,分析結論科學合理,企業實施效果好;
4.承擔項目的知識產權服務機構屬于北京市知識產權服務品牌機構。
項目資助資金按照企業項目實際支出費用確定適當比例予以資助,最高資助比例不超過項目實際支出費用的50%;每個項目最高資助額度不超過年度資助總金額的10%。
每個項目資助資金的70%資助給委托開展預警項目的企業,30%資助給接受委托承擔預警項目的知識產權服務機構。
四、申報材料
(一)申請資助的企業和服務機構需共同提交的材料:
1.北京市企業海外知識產權預警專項資金資助項目申報書;
2.工作成果,即申請資助的預警項目報告,該報告是專家評審的重要審查內容。
(二)申請資助的企業需提供以下材料:
1.單位承諾書;
2.體現企業委托服務機構完成申請資助預警項目的法律文件(委托合同)復印件(逐頁加蓋公章);
3.申請資助的預警項目財務支出憑證(發票和銀行支出憑證)復印件(逐頁加蓋公章)同時提供費用明細匯總表,列明原幣及換算匯率,表樣附后;
4.其他證明材料(逐頁加蓋公章)。
(三)申請資助的知識產權服務機構需提供以下材料:
1.單位承諾書;
2.體現服務機構接受企業委托完成申請資助預警項目的法律文件(委托合同)復印件(逐頁加蓋公章);
3.申請資助的預警項目財務決算報告;
4.申請資助的預警項目財務支出憑證(發票、工資表、銀行支出憑證等)復印件(逐頁加蓋公章),同時提供費用明細匯總表,列明原幣及換算匯率,表樣附后;
5.其他證明材料(逐頁加蓋公章)。
(四)企業和服務機構應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和準確性負責,如發現對申報材料弄虛作假的,取消當年資助資格并按《辦法》規定處理。
五、提交材料要求
(一)所有申報材料應提交電子版材料(申報表必須提供word版電子件,復印證明文件提供掃描件),以“申報企業海外知識產權預警資助資金申報材料-企業名稱-服務機構名稱-預警項目名稱”命名。
(二)提交紙質材料按申報書、企業需提供的材料、服務機構需提供的材料順序排列,對全部材料連續標明頁碼并制作目錄。用A4幅面按正規書籍粘膠簡裝裝訂,并在書脊注明申報項目名稱。以上紙質材料應在指定位置加蓋公章,裝訂并加蓋騎縫章。工作成果的紙質材料單獨成本制作,并加蓋企業和服務機構公章。紙質材料一式五份報送。
紙件及電子件申報材料報送至北京(中關村)國際知識產權服務大廳,地址:海淀區海淀南路甲21號中關村知識產權大廈A座三層,電子件用U盤拷貝。
六、工作流程
2023年北京市企業海外知識產權預警項目實施工作按材料報送、項目初審、專家評審、財務審核、公示和資金撥付的流程進行。
我局后續將組織召開政策宣講會,具體信息以通知為準。
北京市知識產權局
2023年6月21日
(聯系人:趙老師、王老師;聯系電話:010-82194022/82194028/840800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