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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科技廳關于開展2023年度貴州省高校醫院科研院所創新人才項目(自然科學領域)和企業科技創新人才項目及相應獎勵激勵申報工作的通知

發布時間:2023-06-21 17:37:46

  各市(州)科技管理部門,各有關單位:

  根據省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有關安排,省科技廳將啟動2023年度貴州省高校醫院科研院所創新人才項目(自然科學領域)、企業科技創新人才項目,以及相應貢獻獎勵和人才激勵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貴州省高校醫院科研院所創新人才項目(自然科學領域)申報認定

  (一)申報對象

  1.從省(境)外全職引進到我省(含中央在黔)高校、醫院、科研院所等事業單位,從事自然科學或工程技術研究的創新人才。

  2.從省內普通高校畢業且首次入職的人才,達到人才項目認定條件的,可按程序申報,并享受相關支持政策。

  (二)認定條件

  申報人應具備愛國奉獻的高尚品德,堅持科學精神,嚴守學術道德和職業操守,申報時在黔工作時間未超過1年(2023年1月1日后引進);符合2023年度貴州省“高校醫院科研院所(自然科學領域)創新重點人才引進目錄”所述領域(行業),用人單位也可根據實際需求引進重點人才引進目錄之外的其他人才。

  高校醫院科研院所創新人才分為“頂尖人才”“領軍人才”“拔尖人才”“優秀青年人才”四個層次,需分別滿足下列基本條件:

  1.頂尖人才

  研究方向處于國際前沿,學術成果處于國際一流水平,取得國內外同行公認的重要成就,主要包括下列人才:

  (1)中國科學院、中國工程院院士。

  (2)國家人才培養計劃杰出人才。

  (3)國家科技獎特等獎(排名第1-3名)或一等獎(排名第1名)獲得者。

  (4)諾貝爾獎(物理、化學、生理或醫學)、菲爾茲獎、沃爾夫獎、圖靈獎、拉斯克獎等國際著名獎項獲得者。

  2.領軍人才

  申報人年齡一般不超過55周歲,研究方向處于國內前沿,學術成果處于國內一流水平,具有成長為國家級(或世界級)杰出人才的潛力,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近10年內曾入選以下人才計劃(項目)

  ①國家人才培養計劃領軍人才。

  ②國家人才引進計劃入選者(不含青年項目入選者)。

  ③長江學者獎勵計劃特聘教授、講座講授。

  ④科技部人才計劃“中青年科技創新領軍人才”。

  ⑤“神農英才計劃”領軍人才。

  ⑥岐黃學者。

  ⑦中國科學院率先行動“百人計劃”(A類)入選者。

  (2)近10年內曾擔任以下項目(課題)負責人或職務

  ①國家重點研發計劃項目、國家科技重大專項項目、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重大項目、國家杰出青年基金項目、國防科技卓越青年科學基金、貴州省財政撥款經費達1000萬元及以上“揭榜掛帥”項目(課題)負責人。

  ②國家一級學會理事長、副理事長,中華醫學會、中華中醫藥學會、中華預防醫學會專科分會主任委員或副主任委員。

  ③國家重點實驗室、國家技術創新中心、國家臨床醫學研究中心主任或從事科研業務的副主任。

  ④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學科評議組召集人,全國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指導委員會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世界一流建設學科帶頭人。

  ⑤國家重點型號總設計師、副總設計師。

  ⑥國(境)外世界排名前100大學教授〔國際知名三大世界大學排名:夸夸雷利•西蒙茲公司世界大學排名(QS排名)、上海交通大學世界一流大學研究中心世界大學排名(ARWU排名)、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學排名(THE排名)〕。

  (3)近10年內曾獲得以下榮譽、獎項、成果

  ①全國杰出專業技術人才。

  ②國醫大師、全國名中醫。

  ③國家科技獎特等獎(排名第4-5名)或一等獎(排名第2名)或二等獎(排名第1名)獲得者。

  3.拔尖人才

  申報人年齡一般不超過50周歲,在自然科學領域嶄露頭角,取得突出學術成果,具有成為該領域領軍人才和學科帶頭人的發展潛力,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1)近10年內曾入選以下人才計劃(項目)

  ①國家人才培養計劃青年拔尖人才。

  ②國家人才引進計劃青年人才。

  ③長江學者獎勵計劃“青年學者”項目獲得者。

  ④青年岐黃學者。

  ⑤中國科學院率先行動“百人計劃”(B類)終期評估獲得“優秀”者。

  (2)近10年內曾擔任以下項目(課題)負責人或職務

  ①國家優秀青年科學基金、國家自然科學基金海外項目(海外優青項目)、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重點項目、貴州省財政撥款經費達500萬元及以上“揭榜掛帥”項目(課題)負責人。

  ②教育部學科評估B類學科帶頭人或“創新團隊發展計劃”帶頭人。

  ③國家級臨床重點專科主任或副主任,中華醫學會、中華中醫藥學會、中華預防醫學會專科分會常委。

  ④國(境)外世界排名101-200大學教授〔國際知名三大世界大學排名:夸夸雷利·西蒙茲公司世界大學排名(QS排名)、上海交通大學世界一流大學研究中學世界大學排名(ARWU排名)、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學排名(THE排名)〕。

  (3)近10年內曾獲得以下榮譽、獎項、成果

  ①國家衛生健康突出貢獻中青年專家。

  ②中國青年科學家、中國青年女科學家。

  ③省(部)級科技獎一等獎及以上(排名第1)獲得者。

  (4)經用人單位認定并報省科技廳審定,取得相當于上述成果的同層次人才。

  4.優秀青年人才

  申報人年齡一般不超過40周歲(醫學類人才放寬至45歲),在自然科學領域創新業績突出,具有成為該領域學術技術拔尖人才的發展潛力,符合以下條件:

  (1)近5年來取得以下成果中的任意2項:

  ①獨立或作為第一作者發表科研論文被SCI一區期刊(中科院分區)收錄2篇。

  ②主持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或省級重點項目1項。

  ③作為第一發明人獲省級專利獎銀獎以上1項;或作為第一權利人獲得國內發明專利、國際發明專利、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2件以上,并已轉讓、許可、作價投資獲利100萬元以上。

  ④作為主要負責人(排名第1)完成省級標準化委員會、省行業主管部門立項的省級標準或省級行業標準1項;或主持完成國家重點型號二級項目的研究、設計工作1項,并通過項目主管部門驗收;或主持培育省級主要農作物新品種1個或非主要農作物新品種2個。

  (2)經用人單位認定并報省科技廳審定,取得相當于上述成果的同層次人才。

  (三)支持政策

  入選“高校醫院科研院所創新人才項目(自然科學領域)”的人才,依據《關于優化整合貴州省百千萬人才引進計劃的指導意見》(黔黨辦發〔2023〕1號)享受以下優惠政策。

  1.住房保障

  高校、醫院、科研院所等事業單位的項目入選人才,由所在單位提供人才公寓,并收取較低的房屋租金,引進人才繳納房屋租金不超過市場租金的10%;公益一類事業單位沒有人才公寓的,可向同級組織部門申請人才公寓。項目入選人才離開貴州或在貴州購房、退休的,應退出人才公寓。用人單位可根據實際情況給予項目入選人才適當安家費。

  2.團隊支持

  經認定的領軍人才組建3人及以上科研團隊(團隊成員應具有博士學位和副高以上職稱)的,經向省科技廳申請,由省科技廳與其簽訂科技創新人才團隊建設項目合同,明確相關考核指標,省級給予100萬元團隊建設經費,用于開展科研和學術交流等;用人單位按1:1匹配團隊建設經費。引進重要團隊的,可“一事一議”給予團隊建設經費支持。

  具有研究生招生資格的用人單位應對項目入選人才中的領軍人才、拔尖人才在研究生招生名額上給予傾斜。

  3.項目支持

  支持項目入選人才圍繞我省重點科技攻關領域、重點產業發展方向,根據省科技廳年度科技項目計劃申報指南,通過競爭立項承擔省級科技項目,最高立項經費1000萬元。

  4.崗位聘用

  項目入選人才不受單位專業技術崗位總量和最高等級結構比例限制,特設崗位進行聘用,由用人單位向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報備。

  5.推優推先

  項目入選人才作出重要貢獻的,各市(州)、省委組織部、省科技廳、省教育廳、省衛生健康委、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科協等相關部門優先推薦申報國家級(省級)相關人才計劃(項目)、表彰獎勵和先進模范等。

  6.配套支持

  用人單位、各市(州)和各相關部門應制定特殊政策措施,對項目入選人才擔任領導職務、承擔科技項目、申請科技資金、申報人才項目、授予獎勵榮譽、提供人才服務等作出具體規定,為項目入選人才提供良好的發展環境。

  (四)申報認定工作程序

  1.個人申報

  凡符合認定條件的,個人自愿申報,通過貴州省科技業務綜合管理信息系統(以下簡稱“管理系統”,網址:http://xmgl.kjt.guizhou.gov.cn)進行網上申報。

  2.用人單位認定推薦

  (1)用人單位履行管理主體責任,依據引才認定條件對引進人才進行自主認定,對人才是否符合我省發展需求進行論證,對引進人才的思想政治素質、學術道德、技術技能水平和認定材料真實性負責。對經認定擬推薦的人才在本單位進行不少于5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無異議或有異議但不影響認定的引進人才,由用人單位在線完成推薦。

  (2)用人單位需下載申報書簽章頁,完成簽章后掃描上傳至管理系統,同時將認定推薦情況加蓋公章掃描上傳至管理系統。認定推薦情況需對單位認定過程、推薦人選符合條件情況和公示情況進行說明,明確對引進人才的思想政治素質、學術道德、技術技能水平和認定材料真實性負責。

  (3)對不滿足本通知所述申報基本條件,但用人單位自主認定具有相當業績成果的拔尖人才、優秀青年人才,用人單位應作出說明并提供佐證材料。

  3.主管部門把關

  (1)市(州)科技管理部門對本市(州)、轄區所屬縣(市、區、特區)兩級用人單位和轄區內地方高校醫院科研院所人才項目申報材料進行把關,經本地黨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同意后,在線推送至省科技廳。

  (2)省教育廳、省衛生健康委分別對省屬高校、省屬醫院推薦的人才項目申報材料進行把關,經各自黨組研究同意后,在線推送至省科技廳。省委軍民融合辦對國防軍工領域中央在黔單位推薦的人才項目申報材料進行把關,經單位研究同意后,在線推送至省科技廳。

  (3)省屬科研院所、其他中央在黔單位推薦的人才項目申報材料,由本單位把關,經本單位黨委(黨組)研究同意后,直接在線推送省科技廳。

  (4)主管部門應認真履行申報材料把關責任,確保推薦的項目符合要求,并及時完成推送。對符合申報條件及要求的申報項目,主管部門不得拒絕推送;對不符合申報條件及要求的申報項目,主管部門應說明理由,并及時反饋給申報人。主管部門不需要對推薦的申報材料蓋章,但需對把關情況和黨委(黨組)審議情況進行說明,加蓋公章后,連同推薦匯總表一并上傳至管理系統。

  4.省科技廳審核

  省科技廳對人才引進項目申報材料進行審核,必要時可委托省外專家對引進人才的業績成果、創新能力等進行評估,經審核提出高校醫院科研院所創新人才項目(自然科學領域)入選名單,并將名單報省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審批。

  (五)一事一議

  對引進到貴州工作的院士等頂尖人才,在住房保障、人才服務、團隊支持、項目支持、崗位聘用等方面“一事一議”。用人單位根據頂尖人才需求,經本單位黨委(黨組)研究,向省科技廳提出“一事一議”申請。省科技廳會同相關部門(必要時邀請專家參與)提出“一事一議”建議方案,按程序報請省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審議,通過后按方案執行。

  (六)申報材料

  1.申報人提供的材料

  (1)《貴州省高校醫院科研院所創新人才項目(自然科學領域)申報書》(在線填寫,簽字頁簽字掃描上傳管理系統)。

  (2)申報人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或聘用協議等引進人才全職入職用人單位的證明材料(掃描上傳管理系統)。

  (3)符合人才認定引進條件對應的證明材料(逐頁掃描上傳管理系統)。

  2.用人單位提供的材料

  (1)下載《貴州省高校醫院科研院所創新人才項目(自然科學領域)申報書》“用人單位認定推薦意見”頁,完成簽章并上傳管理系統。

  (2)認定推薦情況說明及相關材料,包括會議紀要、公示材料等,一并上傳管理系統。

  (3)如申請“一事一議”的,需提交經單位黨委(黨組)研究通過的“一事一議”需求及相關印證材料。

  3.主管部門提供的材料

  (1)把關情況說明,包括本地區黨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同意的文件或黨委(黨組)會議紀要等。

  (2)貴州省2023年度高校醫院科研院所創新人才項目(自然科學領域)推薦匯總表電子版和加蓋公章掃描件。如項目申報不集中,可以逐一或分批次匯總后提供。

  二、貴州省企業科技創新人才項目申報認定

  (一)申報對象

  貴州省行政區域內依法注冊為獨立法人的高新技術企業、“專精特新”企業、科技型中小企業、擁有工程研究中心或創新中心等企業,以及其他具備研發能力、有研發創新需求的企業,全職從省(境)外引進的從事自然科學或工程技術研究的科技創新人才。

  (二)認定條件

  申報人應具備愛國奉獻的高尚品德,堅持科學精神,嚴守學術道德和職業操守,申報時在黔工作時間未超過1年(2023年1月1日后引進);符合“企業科技創新重點人才引進目錄”所述領域(行業),用人單位也可根據實際需求引進重點人才引進目錄之外的其他人才。

  企業科技創新人才分為“領軍人才”“拔尖人才”“優秀人才”三個層次,需分別滿足下列基本條件:

  1.領軍人才

  須同時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獲得省(部)級科技獎一等獎及以上,或作為第一權利人獲得發明專利、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等2件以上,或具有企業、科研院所技術總監、重大項目負責人等關鍵崗位研發工作經歷。

  (2)在黔當年稅前薪酬不低于100萬元。

  (3)與企業簽訂勞動(工作)合同在黔服務期不少于3年(與企業簽訂3年及以上勞動合同且每年在黔工作時間不少于6個月的視為全職引進人才)。

  2.拔尖人才

  須同時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獲得省(部)級科技獎,或作為第一權利人獲得發明專利、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等,或具有博士后科研工作經歷(已出站),或正高級專業技術任職資格,或具有企業、科研院所研發工作經歷。

  (2)在黔當年稅前薪酬不低于50萬元。

  (3)與企業簽訂勞動(工作)合同在黔服務期不少于3年。

  3.優秀人才

  年齡在40周歲以內,并須同時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作為第一權利人獲得發明專利、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等,或具有理、工、農、醫專業碩士及以上學歷學位,或具有副高級及以上專業技術任職資格,或具有企業、科研院所研發工作經歷。

  (2)在黔當年稅前薪酬不低于30萬元。

  (3)與企業簽訂勞動(工作)合同在黔服務期不少于3年。

  國家“工程碩博士”專項計劃中的博士可直接認定為企業科技創新優秀人才。

  (三)支持政策

  入選“企業科技創新人才項目”的人才,依據《關于優化整合貴州省百千萬人才引進計劃的指導意見》(黔黨辦發〔2023〕1號)享受以下優惠政策。

  1.住房保障

  (1)企業科技創新領軍人才,由企業所在地縣級政府或園區管委會提供1套人才公寓,并收取較低的房屋租金,引進人才繳納房屋租金不超過市場租金的10%;在企業所在地購買商品房,且未享受過購房地政府住房補貼讓利政策的,企業所在地可結合實際給予購房政策優惠。帶團隊的,根據團隊需求給予團隊成員人才公寓保障。

  (2)企業科技創新拔尖人才和優秀人才,由企業所在地縣級政府或園區管委會就近提供1套人才公寓,并收取較低的房屋租金,引進人才繳納房屋租金不超過市場租金的10%;在企業所在地購買商品房,且未享受過購房地政府住房補貼讓利政策的,企業所在地可結合實際給予購房政策優惠。

  2.人才服務卡

  企業科技創新領軍人才,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按照政策發放省級“優才卡(Ⅰ類、Ⅱ類)”或“貴州省高層次人才服務綠卡”,在醫療待遇、子女入學、配偶安置、旅游服務等方面享受優惠政策。

  3.人才“蓄水池”政策

  企業按照《貴州省重點人才“蓄水池”管理辦法(試行)》(黔委人領發〔2021〕1號)引進的科技創新領軍人才和拔尖人才,按規定可享受相關政策支持。

  4.其他服務保障

  企業科技創新拔尖人才和優秀人才,由企業所在地政府按政策規定為認定人才做好子女入學等方面的服務。

  (四)申報認定工作程序

  1.個人申報

  凡符合認定條件的,個人自愿申報,通過管理系統(網址:http://xmgl.kjt.guizhou.gov.cn)進行網上申報。

  2.用人單位認定推薦

  (1)用人單位履行管理主體責任,依據引才認定條件對引進人才進行自主認定,對人才是否符合我省發展需求進行論證,對引進人才的思想政治素質、學術道德、技術技能水平和認定材料真實性負責。對經認定擬推薦的人才在本單位進行不少于5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無異議或有異議但不影響認定的引進人才,由用人單位在線完成推薦。

  (2)用人單位需下載申報書簽章頁,完成簽章后掃描上傳至管理系統,同時將認定推薦情況加蓋公章掃描上傳至管理系統。認定推薦情況需對單位認定過程、推薦人選符合條件情況和公示情況進行說明,明確對引進人才的思想政治素質、學術道德、技術技能水平和認定材料真實性負責。

  3.主管部門把關

  (1)市(州)科技管理部門對本市(州)、轄區所屬縣(市、區、特區)兩級用人單位和轄區內企業科技創新人才項目申報材料進行把關,經本地黨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同意后,在線推送至省科技廳。

  (2)省國資委對其管理的省屬國有企業推薦的人才項目申報材料進行把關,經黨委研究同意后,在線推送至省科技廳。省委軍民融合辦對國防軍工領域中央在黔企業推薦的人才項目申報材料報進行把關,經單位研究同意后,在線推送至省科技廳。

  (3)中央在黔企業和其他省屬企業人才引進項目申報材料,由本單位把關,經本單位黨委(黨組)研究同意后,直接在線推送至省科技廳。

  (4)主管部門應認真履行材料把關責任,確保推薦的項目符合要求,并及時完成推送。對符合申報條件及要求的申報項目,主管部門不得拒絕推送;對不符合申報條件及要求的申報項目,主管部門應說明理由,并及時反饋給申報人。主管部門不需要對推薦的申報資料蓋章,但需對把關情況和黨委(黨組)審議情況進行說明,加蓋公章后,連同推薦匯總表一并上傳管理系統。

  4.省科技廳審核

  省科技廳對人才項目申報材料進行審核,必要時可委托省外專家對引進人才的業績成果、創新能力等進行評估,經審核提出企業科技創新人才項目入選名單,并將入選名單報省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審批。

  (五)一事一議

  對引進到貴州工作的院士等頂尖人才,在住房保障、人才服務、團隊支持、項目支持、崗位聘用等方面“一事一議”。企業根據頂尖人才需求,省國資委管理的省屬國有企業經企業黨委研究,報省國資委黨委研究同意后向省科技廳提出“一事一議”申請;中央在黔企業和其他省屬國有企業經企業黨委研究后向省科技廳提出“一事一議”申請;其它企業經所在地市(州)科技管理部門研究同意后向省科技廳提出“一事一議”申請。省科技廳會同相關部門(必要時可邀請專家參與)提出“一事一議”建議方案,按程序報請省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審議,通過后按方案執行。

  (六)申報材料

  1.申報人提供的材料

  (1)《貴州省企業科技創新人才項目申報書》(在線填寫,簽字頁簽字掃描上傳管理系統)。

  (2)申報人與企業簽訂的勞動(工作)合同等引進人才全職入職用人單位的證明材料。

  (3)申報人稅前薪酬證明材料,相關證明材料應加蓋企業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

  (4)符合人才認定引進條件對應的證明材料。

  2.用人單位提供的材料

  (1)下載《貴州省企業科技創新人才項目申報書》“企業認定推薦意見”頁,完成簽章并上傳管理系統。

  (2)認定推薦情況說明及相關材料,包括會議紀要、公示材料等,一并上傳管理系統。

  (3)如申請“一事一議”的,需提交經單位黨委研究通過的“一事一議”需求及相關印證材料。

  3.主管部門提供的材料

  (1)把關情況說明,包括本地區黨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同意的文件或黨委(黨組)會議紀要等。

  (2)貴州省2023年度企業科技創新人才項目把關推薦匯總表電子版和加蓋公章掃描件。如項目申報不集中,可以逐一或分批次匯總后提供。

  (3)經單位黨委(黨組)研究同意的“一事一議”申請(僅適用于“一事一議”情形)。

  三、貴州省高校醫院科研院所創新人才(自然科學領域)貢獻獎勵申報

  (一)申報對象

  貴州省高校醫院科研院所創新人才項目(自然科學領域)入選人才,且作出相應貢獻的。

  (二)申報條件和獎勵標準

  1.領軍人才獲得國家科技獎一等獎(排名第1-3名),或作為負責人在全國重點實驗室或其他國家級創新平臺創建或驗收、評估為優秀等級中作出重大貢獻,或作為學科帶頭人帶動我省B類學科在教育部學科評估中實現晉級的,給予100萬元獎勵。

  2.拔尖人才入選國家級人才計劃項目(不含青年項目),或獲得國家科技獎二等獎(排名第1-2名),或以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在《Science》《Nature》《Cell》《The Lancet》正刊發表科研論文1篇(同一篇文章限獎勵一人次),或作為學科帶頭人帶動我省C類學科在教育部學科評估中實現晉級的,給予50萬元獎勵。

  3.優秀青年人才入選國家級人才計劃(項目),或獲得省(部)級科技獎一等獎(排名第1名),給予30萬元獎勵。

  4.拔尖人才取得領軍人才貢獻獎勵成果之一的,或優秀青年人才取得領軍人才、拔尖人才貢獻獎勵成果之一的,按就高原則享受相應獎勵。

  (三)申報認定工作程序

  1.個人申報

  凡符合前述申報條件的,個人自愿申報,通過管理系統(網址:http://xmgl.kjt.guizhou.gov.cn)進行網上申報。

  2.用人單位審核推薦

  用人單位按照本通知要求,對貢獻獎勵申請人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核把關。符合貢獻獎勵條件的,由用人單位下載申報書“用人單位推薦意見”頁,簽章后線上推送至省科技廳。

  3.省科技廳復核

  省科技廳對申報材料進行復核,復核通過的報省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審定。

  4.獎勵發放

  根據省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審定情況,省科技廳按照流程和預算管理規定向省財政廳申報人才獎勵預算,并于次年兌現發放,所需經費從省級人才發展專項經費列支。

  (四)申報材料

  1.申報人提供的材料

  (1)《貴州省高校醫院科研院所創新人才(自然科學領域)貢獻獎勵申報書》(在線填寫,簽字頁簽字掃描上傳管理系統)。

  (2)貢獻獎勵申報條件對應的證明材料(逐頁掃描上傳管理系統)。

  2.用人單位提供的材料

  (1)下載《貴州省高校醫院科研院所創新人才(自然科學領域)貢獻獎勵申報書》“用人單位推薦意見”頁,簽章后上傳管理系統。

  (2)審核推薦情況說明,申報人現實表現情況、材料審核情況等,簽章后上傳管理系統。

  四、貴州省企業科技創新人才激勵、獎勵申報

  (一)申報對象

  達到相應激勵標準和作出相應貢獻的貴州省企業科技創新人才項目入選人才。

  (二)申報條件及激勵、獎勵標準

  1.人才激勵

  企業引進科技創新人才認定后3年內,按以下標準,分別予以激勵。

  (1)在黔稅前年薪30萬元至36萬元之間的,省級財政每年按稅前年薪的4%進行獎勵;

  (2)在黔稅前年薪36萬元(含)至50萬元之間的,省級財政每年按5%進行獎勵;

  (3)在黔稅前年薪50萬元(含)至80萬元之間的,省級財政每年按6%進行獎勵;

  (4)在黔稅前年薪80萬元(含)至120萬元之間的,省級財政每年按7%進行獎勵;

  (5)在黔稅前年薪120萬元以上(含120萬元)的,省級財政每年按8%進行獎勵。

  若市級或縣級有同類獎勵的,按就高不重復原則享受。該激勵和下述貢獻獎勵作為省級人民政府頒發的科學技術、教育、文化、衛生、體育、環境保護等方面的獎金,免征個人所得稅。

  2.貢獻獎勵

  設立貴州企業科技創新人才獎,對作出重要貢獻的入選人才給予獎勵。貢獻獎勵與前述人才激勵可重復享受。

  (1)經濟貢獻獎勵

  項目入選人才研發成果使企業經營效益顯著提升,對地方經濟作出重大貢獻的,省級根據其經濟貢獻度給予最高不超過100萬元獎勵。同一項研發成果申請經濟貢獻獎勵的,僅限企業引進的1名科技創新人才進行一次申報。

  (2)科研貢獻獎勵

  ①領軍人才。項目入選人才獲得國家科技獎特等獎(排名第1-10名)、一等獎(排名第1-5名)、二等獎(排名第1-3名)、中國專利金獎的,省級按其個人所獲獎項獎金給予1:1配套獎勵。

  ②拔尖人才。項目入選人才獲得省(部)級科技獎一等獎(排名第1-3名)、二等獎(排名第1-2名)、省級專利獎的,企業所在市(州)按規定按其個人所獲獎金給予不低于50%的配套獎勵。獲得以上獎項或領銜成功創建省級重點實驗室、工程研究中心、技術創新中心等創新平臺的企業科技創新人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可按相關政策頒發“貴州省高層次人才服務綠卡”。

  ③新優秀人才。項目入選人才獲得省(部)級科技獎二等獎(排名第3-4名)、三等獎(排名第1)的,企業所在市(州)按其所獲獎金給予不低于50%的配套獎勵。

  拔尖人才或優秀人才取得上述更高層次科技成果的,按照就高原則給予獎勵。

  (三)申報認定工作程序

  1.人才激勵

  ①企業組織申報

  凡符合前述人才激勵申報條件的,由企業組織項目入選人才通過管理系統(網址:http://xmgl.kjt.guizhou.gov.cn)進行網上申報。

  ②企業認定推薦

  企業按照本通知要求,對人才激勵申報人提交的材料進行認定推薦。符合相應人才激勵條件的,由企業下載申報書“企業推薦意見”頁,簽章后線上推送至省科技廳。

  ③省科技廳審核

  省科技廳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核,審核通過的報省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審定。

  ④人才激勵發放

  激勵金額經審定后,通過省級人才發展專項資金安排。根據“當年引進(核定)、納入次年預算”的原則,由省科技廳按照預算管理規定和流程在編制次年預算時向省財政廳申報預算,并于次年兌現發放。

  2.貢獻獎勵

  ①企業組織申報

  凡符合前述貢獻獎勵申報條件的,由企業組織項目入選人才通過管理系統(網址:http://xmgl.kjt.guizhou.gov.cn)進行網上申報。

  ②企業認定推薦

  企業按照本通知要求,對貢獻獎勵申報人提交的材料進行認定推薦。符合相應貢獻獎勵條件的,由企業下載申報書“企業推薦意見”頁,簽章后線上推送至省科技廳。

  ③省科技廳審核

  省科技廳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核,審核通過的報省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審定。

  ④貢獻獎勵發放

  獎勵金額經審定后,根據“當年引進(核定)、納入次年預算”的原則,由省科技廳按照預算管理規定和流程在編制次年預算時向省財政廳申報預算,并于次年兌現發放。所需獎勵經費從省級人才發展專項中列支。

  (四)申報材料

  1.人才激勵

  (1)申報人提供的材料

  ①《貴州省企業科技創新人才激勵申報書》(在線填寫,簽字頁簽字掃描上傳管理系統)。

  ②項目入選人才申報年度年薪證明材料、稅務系統出具的相應年薪的納稅證明。

  (2)用人單位提供的材料

  下載《貴州省企業科技創新人才激勵申報書》“企業推薦意見”頁,簽章后上傳管理系統。

  2.貢獻獎勵

  (1)申報人提供的材料

  ①《貴州省企業科技創新人才獎勵申報書》(在線填寫,簽字頁簽字掃描上傳管理系統)。

  ②申請經濟貢獻獎勵的,須提供企業連續2年經營效益相關證明材料(包含但不限于審計報告、企業完稅證明等)、企業給予項目入選人才研發成果轉化后的獎勵和報酬(或績效獎勵)證明、稅務系統出具的相應獎勵和報酬(或績效獎勵)的納稅證明。

  ③企業科技創新領軍人才申請科研貢獻獎勵的,須提供相應獎項的證明材料。

  (2)用人單位提供的材料

  下載《貴州省企業科技創新人才獎勵申報書》“企業推薦意見”頁,簽章后上傳管理系統。

  五、其他事項

  (一)各單位要高度重視高校醫院科研院所創新人才項目(自然科學領域)和企業科技創新人才項目及相應獎勵、激勵申報的組織工作,做好認定推薦、審核把關等工作。省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將以適當方式通報各地各相關部門工作開展情況。

  (二)本通知所涉項目以及相應人才激勵和貢獻獎勵均通過管理信息系統進行網上申報,無需報送紙質材料。為避免大量集中在線填寫申報書和上傳附件材料會導致管理系統運行變慢等影響申報,請盡可能提前完成網上申報所有程序。

  (三)未注冊賬號的單位或個人,需登錄管理系統完整、如實填寫相關信息進行身份注冊。已注冊使用賬號的須核實更新基本信息,尤其是單位名稱、個人年齡、職稱等涉及項目申報條件的信息。

  (四)項目申請人嚴格按照本通知和管理系統提示要求,本人填寫項目申報書(含簽字頁)、提交附件材料,確認無誤后在線提交至用人單位(申報單位)。項目申請人須逐項檢查類別、名稱是否一致,避免出現材料缺失、頁面不清晰、文件無法打開等問題,確保申報內容及附件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合法性。涉密內容不得在申報材料中公開。

  (五)項目及相應人才激勵和貢獻獎勵申報時間為2023年7月20日9:00至9月10日18:00,管理系統將在申報截止時間2023年9月10日18:00自動關閉。項目申請人、用人單位、主管部門須在上述時間內完成項目及相應人才激勵和貢獻獎勵申報、認定推薦和把關工作,逾期不再受理。

  (六)申報截止日前,項目及相應人才激勵和貢獻獎勵申請人、用人單位、主管部門均可在線主動撤回申報書進行內容修改或補充完善附件材料。修改完善后,按照申報程序和要求再次進行在線推薦、審核把關。

  (七)申報結束后,省科技廳對項目及相應人才激勵和貢獻獎勵申報材料進行形式審查。對通過形式審查的,予以受理;對未通過形式審查的,通過管理系統向申請人一次性告知審查結果及具體理由。項目及相應人才激勵和貢獻獎勵申報書內容不得更改;對附件材料填寫失誤和不完整、缺失導致形式審查未通過的,允許補正一次。補正后仍不符合本通知要求的,將不予受理。

  (八)對形式審查結果有異議的,項目及相應人才激勵和貢獻獎勵申報人在規定時間內通過管理系統向省科技廳提出復審申請。復審申請次數不得超過一次,逾期未提出復審申請的視為無異議。項目及相應人才激勵和貢獻獎勵內容審查貫穿受理、審核和入選全過程,如發現不符合本通知申報條件和要求的,或申報材料弄虛作假的,按照有關規定給予不受理和取消審核、入選等處理。

  (九)管理系統的技術咨詢由省科技創新中心有限責任公司負責(0851-85817379),政策咨詢由省科技廳科技人才處負責(0851-85557424),項目受理、審核等問題由科技項目管理處負責(0851-86987256)。

  2023年6月20日

  (此件主動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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