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2023年度自治區科學技術獎提名工作的通知
各地(州、市)科技局,自治區各委、辦、廳、局科技(教)處,自治區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科研(管)處,新疆軍區保障部戰勤計劃處,中央駐疆企事業單位科技處,各社會力量設獎單位:
經自治區評比達標表彰工作協調小組批復同意(新評組〔2023〕12號),為做好2023年度自治區科學技術獎提名工作,根據《自治區科學技術進步獎勵辦法》及其實施細則的規定,以及《自治區深化科技獎勵制度改革方案》的要求,現將本年度提名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獎勵類別
根據《自治區深化科技獎勵制度改革方案》,2023年度自治區科學技術獎的提名類別為特等獎、自然科學獎、技術發明獎和科學技術進步獎。
二、提名標準
(一)特等獎
特等獎授予在科學技術前沿領域和科學技術發展等方面有重大研究成果,對自治區科學技術進步做出特殊貢獻的人員;或者在科學技術創新、科技成果轉化和促進高新技術產業化中有特殊貢獻,并創造巨大經濟效益、社會效益、生態效益的直接實施者。
特等獎候選人應當符合下列要求之一:
1.在基礎研究、應用基礎研究方面取得系列成果或者重大發現,豐富和拓展了學科的理論,引起該學科或者相關學科領域的突破性發展,為國內外同行所公認,對我區科學技術發展和社會進步做出了巨大貢獻。
2.在技術創新和科技成果轉化、推廣、產業化等科學技術活動中取得系列成果或者特別重大的成果,引起我區該領域技術的跨越發展,促進了產業結構的變革,創造了特別明顯的經濟或社會效益,對我區經濟、科技和社會發展做出了巨大貢獻。
特等獎候選人須符合下列提名標準:
1.獲得過國家科技獎勵的科技成果前三完成人之一,或獲得過自治區(或部級)科技獎勵一等獎的科技成果第一完成人;
2.是自治區本學科領域的學術帶頭人或重大技術發明人或重大科技成果轉化、產業化的主要實施者;
3.仍從事科學研究或者技術開發工作的自治區內單位專家。
特等獎獎勵人數不超過2人。
(二)自然科學獎一、二、三等獎
自然科學獎一、二、三等獎授予在基礎研究和應用基礎研究中對闡明自然現象、特征和規律,作出重大科學發現的個人。科學發現符合以下條件:
1.在科學理論、學說上有創見,或者研究方法、技術手段上有創新;對推動我區學科發展有重大意義,或者對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具有重大影響的;
2.主要論著已在國內外公開發行的學術刊物上發表或者作為學術專著出版,其重要科學結論已被國內外、區內外同行所引用或者應用。
提名自然科學獎一、二、三等獎項目的完成人不超過5人。
(三)技術發明獎一、二、三等獎
技術發明獎一、二、三等獎授予運用科學技術知識研究開發產品、工藝、材料及其系統等重要技術發明的個人。技術發明符合以下條件:
1.前人尚未發明或者尚未公開。該項技術發明(包括運用科學技術知識研究開發的新產品、新工藝、新材料及其系統。產品包括各種儀器、設備、器械、工具、零部件、生物新品種等;工藝包括工業、農業、醫藥衛生等領域的各種技術方法;材料包括采用各種技術方法獲得的新物質等;系統是指產品、工藝和材料的技術綜合)為國內外首創,或者雖然國內外已有,但主要技術內容尚未在社會上公開,也未曾公開使用。
2.具有先進性和創造性。該項技術發明與國內外已有同類技術相比較,其技術思路有創新,技術上有實質性的特點和顯著的進步。
3.具有實用性。該項技術發明成熟并已實施應用,創造顯著的經濟效益或社會效益。
提名技術發明獎一、二、三等獎項目的完成人不超過6人。
(四)科學技術進步獎一、二、三等獎
科學技術進步獎一、二、三等獎授予在應用推廣先進科學技術成果,完成重大科技工程、計劃、項目等方面作出突出貢獻的個人、組織。科技工程、計劃、項目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1.技術開發項目,在技術開發活動中,完成具有重大市場價值的產品、技術、工藝、材料、設計、生物品種的開發及其應用,技術上有創新,解決了行業發展中的關鍵技術問題,并創造顯著經濟效益。
2.轉化推廣及產業化項目,在科技成果轉化、推廣、產業化中,具有較強的示范、帶動能力,對行業或地區經濟的發展具有很大作用,并取得顯著經濟效益。
3.社會公益項目,在標準、計量、科技信息、科技檔案等科學技術基礎性工作和環境保護、醫療衛生、自然資源調查與合理利用、自然災害監測預報及防治、社會公共安全等領域創造顯著社會效益。
4.科技創新戰略研究,在為各級各類決策(政策、制度、戰略、規劃等)和管理服務的科技創新戰略研究中作出重大貢獻,并已被決策部門采納,在實際應用中取得顯著社會效益。
5.重點工程,在實施列入國家或者自治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的重點基本建設工程中,技術上有重大創新,取得顯著經濟和社會效益。
6.基層項目,由地(州、市)、縣(市)(不含烏魯木齊市及所屬各區)所屬單位和人員為主完成的本條前5類項目成果。其完成單位的前三名必須是在地(州、市)、縣(市)登記注冊的法人單位(不含央企、主板和創業板上市企業及其子公司與區級單位);完成人員的前三名必須是在地(州、市)及以下單位的工作人員(含退休人員)。
7.工人農民技術創新項目,由隸屬于企事業單位及基層農業單位的工人農民技術人員為主完成的本條1、2類項目成果。其完成單位的前三名必須是屬于企業或基層農業單位性質并在新疆登記注冊的法人單位;完成人員的前三名必須是在上述企業或基層農業單位工作的工人或農民身份的科技工作人員(含退休人員)。
提名科學技術進步獎一等獎項目的完成人不超過12人,完成單位不超過7個;二等獎項目的完成人不超過9人,完成單位不超過5個;三等獎項目的完成人不超過7人,完成單位不超過5個。
三、被提名者條件
提名的特等獎候選人和候選項目成果的完成人(公民)應符合下列條件:
(一)熱愛祖國,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思想政治堅定;
(二)樹牢“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具有強烈的科技創新和奉獻精神;
(三)具有良好的科學道德和科研誠信。
四、提名方式和指標要求
自治區科學技術獎實行提名制度,不受理自薦。候選項目及候選人由下列提名者提名:
(一)單位提名
提名單位為自治區各州(市)人民政府、地區行政公署、自治區人民政府組成部門以及經自治區科學技術廳認定的具備提名資格的其他單位。
每個提名單位限提名1名特等獎候選人;提名的自然科學獎、技術發明獎和科學技術進步獎候選項目數量不限。
(二)專家提名
中國科學院院士、中國工程院院士、歷屆自治區科學技術獎特等獎和突出貢獻獎獲獎者2名或具有正高級職稱的同行業專家5名,可聯名提名特等獎候選人1名,提名自然科學獎、技術發明獎或科學技術進步獎候選項目1項。
聯名提名時列第一位的為責任專家,應為自治區單位專家,責任專家負責提名、異議答復等相關事項。
專家每人每年與他人聯合提名科學技術獎項時,應在本人熟悉的學科領域范圍內提名;聯合提名時與被提名項目(人選)為同一單位的專家不應超過1人;提名專家不能作為本年度提名項目的完成人,不參與本年度自治區科學技術獎的評審活動。
五、提名等級
特等獎不分獎勵等級。
自治區科學技術獎一、二、三等獎候選項目,實行按等級標準提名、獨立評審表決的機制。各單位和專家提名項目時,應明確所提名項目的建議獎勵等級,候選項目材料(紙質版)正式提交后,項目獎勵等級建議本年度不得變更。
候選項目建議獎勵等級分為“提名一等獎”、“提名二等獎”、“提名三等獎”三種情況。評審專家嚴格遵照評價標準評審,分別對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獨立投票表決。“提名一等獎”評審落選成果不再降格參評二等獎,“提名二等獎”評審落選成果不再降格參評三等獎。
六、提名材料相關要求
(一)提名項目成果應于2023年8月25日前完成自治區科技成果登記工作。
(二)提名自然科學獎候選項目成果提供的代表性論文論著應當于2021年8月1日前公開發表;技術發明獎候選項目成果應當于2021年8月1日前完成技術整體應用;科學技術進步獎候選項目成果應當于2022年8月1日前完成技術整體應用。
(三)列入國家或省部級計劃、基金支持的項目,應當在項目整體驗收通過后提名。
(四)同一人同一年度僅能作為一項提名項目的完成人參評自治區科學技術獎。
(五)2021年、2022年自治區科學技術獎獲獎項目的前三完成人,不能作為前三完成人提名2023年度自治區科學技術獎。
(六)用于支撐2023年度自治區科學技術獎提名項目的標準、專利、論文、著作(含計算機軟件)、動植物新品種、集成電路布圖設計等知識產權,應為本項目獨有,且未在已獲國家和省部級科學技術獎項目或本年度其他提名項目中出現。
(七)提名自然科學獎項目的完成人應當是提交的主要論文專著的作者;提名技術發明獎項目的主要技術支撐內容必須取得已授權發明專利,且前三完成人應當是授權發明專利的發明人(當發明人少于三人時除外)。
(八)提名書附件中提供的應用證明,應支持提名書中經濟社會效益欄目填寫的數據。應用證明應由實際應用單位或地州以上政府主管部門出具,加蓋法人單位公章的原件。取得的經濟效益應以銷售合同、發票等作為主要支撐依據。
(九)歷年參加評獎但未獲獎的項目,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重新參加本年度的提名工作:
1.參加評獎后一直持續開展研究工作,并在創新內容上獲得新的實質性進展(如有新的創新成果、影響因子較大的新論文發表,出版新專著,獲得新的自主知識產權如發明專利、新藥證書、新產品登記證書等);
2.參加評獎后在經濟、社會效益方面有大幅度增加,并能提供新的推廣、應用證明及相關財務審計等證明材料。
歷年未獲獎成果再次提名須填寫重新提名項目成果申請表,(格式見附件1),并于2023年8月1日前提交相關紙質材料,經公示無異議后可重新參加本年度的提名工作。
(十)本年度所有參評項目(人選)應進行提名前公示。提名單位應在本地區、本部門范圍內進行公示。提名單位(專家)應責成項目主要完成人所在單位進行公示(公示內容要求見附件2),公示時間不少于7天。公示無異議或雖有異議但經核實處理后無異議的項目方可提名。
(十一)各提名單位(專家)應切實履行提名責任和義務,認真審查提名材料,嚴格執行公示制度,客觀填寫提名意見。
七、材料報送
(一)材料要求
1.自治區科學技術獎通用項目成果實行網上提名及評審,提名書及相關材料可通過新疆科技成果與獎勵管理系統(新疆科技成果管理網 www.xjkjcgw.com)進行填寫。
2.提名書是專家評審的主要依據,其所填內容應當真實、完整,文字描述要準確、客觀,圖片資料應當清晰、簡潔,數據有相應依據。
3.除網上申報外,申報單位還需報送2套紙質提名材料。提名書應通過新疆科技成果與獎勵管理系統(新疆科技成管理網)進行生成、打印,其所有要求簽章處均應簽字、蓋章。提名材料應按順序裝訂,并按要求加蓋提名單位公章。
4.專家提名特等獎候選人或科學技術獎候選項目的,可與自治區科技廳成果轉化與科技獎勵處聯系,提交專家提名函。經審查同意后給予提名號和登錄口令進行網上提名。提名書應通過新疆科技成果與獎勵管理系統(新疆科技成管理網)進行打印,2套紙質提名材料須由提名專家本人簽字,按順序裝訂后報送至自治區科技廳成果轉化與科技獎勵處。
5.涉及國家安全、國防建設等專用項目成果的登記、提名工作,請直接與自治區科技廳成果轉化與科技獎勵處聯系,嚴禁通過網絡申報。
(二)報送截止時間
網上申報截止日期為2023年9月4日。紙質材料報送截止日期為2023年9月11日,逾期不予受理。
八、聯系人及聯系方式
萬江春 0991-3823583
陽延琴 0991-3680722
吐爾遜江·哈力克 0991-3829114
通信地址:烏魯木齊市新市區北京南路科學一街353號
自治區科技廳成果轉化與科技獎勵處 郵編:830011
電子郵箱:xjkjtcgb@163.com
自治區科技廳
2023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