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關于受理申報2023年市“雙百計劃”領軍型創業人才創辦企業業務收入獎勵的通知
各相關單位:
根據《關于深化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加快推進人才強市戰略的意見》(廈委發〔2017〕16號)、《〈關于深化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加快推進人才強市戰略的意見〉辦理事項補充說明通知》(廈委組〔2018〕151號)等文件精神,市工信局將開展2023年市“雙百計劃”領軍型創業人才創辦企業業務收入獎勵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一)申報企業須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1)“雙百計劃”領軍型創業人才創辦并且符合《廈門市重點發展產業指導目錄》(詳見附件1)或被列入我市重大項目計劃的企業;
(2)新引進經人才主管部門認定符合省級以上領軍人才引進條件的閩籍專家、閩籍優秀企業家所創辦的企業。
(二)在申報上一年度末,領軍型創業人才在所創辦企業中的占股,應符合要求的持股比例30%以上;
(三)自2017年起,年主營業務收入首次超過3000萬元以上(含3000萬元)的年度算起,每個企業最多可在五年內申報3次;對于首次符合條件的企業,從首次申報年度起,其后續年度只要符合條件就必須申報,如不申報,則視同自動放棄,并累計申報次數(本條中年主營業務收入指在“雙百人才”評審認定時與項目相關的主營業務收入)。
二、申報材料
申報企業應提交以下材料:
(一)市“雙百計劃”領軍型創業人才創辦企業業務收入獎勵申報表(附件2),需加蓋各區工信部門或管委會公章。
(二)企業上一年度財務審計報告和專項審計報告(專項審計報告要包含四個部分:一是公司基本情況;二是“雙百人才”認定的基本情況,截至2022年度,“雙百人才”持股情況;三是營業收入情況,重點要體現與“雙百人才”評審認定項目相關的主營業務收入情況,并列出明細;四是地方留成部分按照增值稅50%、企業所得稅40%兩項相加計算)。
(三)企業上一年度納稅證明原件。
(四)如有符合《廈門市重點發展產業指導目錄》或列入我市重大項目計劃的相關證明材料請一并提供。
(五)真實性聲明(附件5)。
以上材料均需在7月15日之前上傳至i廈門-i工信-資金類項目申報平臺(https://ixm.xm.gov.cn/lyzt/ijx/)。如有問題,請聯系技術支持:5397711。
三、申報受理
(一)申報日期:截止日期為2023年7月15日,逾期不再受理。
(二)聯系方式
聯系單位:市工信局中小企業處
聯系人:小陳
聯系電話:2896830、2896781
聯系地址:湖濱北路61號市府大院東樓602室
E-mail:xmjxjqyc@xm.gov.cn
附件:1.關于深化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加快推進人才強市戰略的意見(廈委發〔2017〕16號)
2.《關于深化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加快推進人才強市戰略的意見》辦理事項補充說明通知(廈委組〔2018〕151號)
3.廈門市重點發展產業指導目錄(2023年本)
4.市“雙百計劃”領軍型創業人才創辦企業業務收入獎勵申報表
5.真實性聲明(參考范例)
廈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2023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