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公開遴選《新能源招商目錄及創新目錄》項目服務單位的公告
時間:2023-06-16 09:13 瀏覽次數: 來源: 字號:[ 大 中 小 ]
為進一步推動無錫“465”現代產業新能源千億級優勢產業集群發展工作,研判發展產業創新情況與趨勢,研究確定招商方向,掌握國際新能源龍頭企業及國際新能源研究機構的研究與動向,現決定面向社會公開遴選《新能源招商目錄及創新目錄》項目服務單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委托單位
無錫市發展改革研究中心
二、申報單位
高等院校、科研咨詢機構、大型企業、行業協會、社會組織、各類智庫,以及其他經審查符合條件的機構或組織。
三、委托內容
《新能源招商目錄及創新目錄》
四、方案內容
說明:方案內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所列要點。
圍繞新能源國際技術前沿和發展趨勢,梳理國際新能源龍頭企業產品產能及行業地位情況,從國際新能源研究機構、重點專家的信息和研究方向等多維度入手,研判發展產業創新情況與趨勢,研究確定招商方向,形成新能源海外招商、招智的建議報告。
五、申報條件
1. 申報單位應根據自身研究優勢,精心組建項目組,并對組員的政治素質和業務素質負責。
2. 項目組負責人應有較強的組織和協調能力,具有較高的理論素養和分析解決問題的能力,具有高級(或相當于高級)專業技術職稱,近年來承擔過省級以上相關類別的課題、規劃、研究報告等工作的單位優先。
3. 項目組負責人必須是該項目實施全過程的真正組織者和指導者,并擔負實質性研究工作。掛名或不擔負實質性研究工作的,不得作為項目組負責人。團隊成員須具有較高的專業素養和一定工作經驗。
4. 項目組應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市各項精神,熟悉國際新能源產業前沿和發展趨勢,了解國際新能源龍頭企業情況和研究動向,能夠研判產業發展創新情況,形成有針對性和可操作性的建議報告。
5. 項目組負責人必須參加委托單位組織的成果匯報及評審會,并匯報項目成果。
6. 項目服務單位須按要求及時提交項目成果,其知識產權歸委托單位所有。未經同意不得擅自公開發表或出版。
7.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或個人名義申報。
六、遴選程序
1. 申報期限:截止時間為2023年6月25日。
2. 申報材料:申報單位須如實填寫《項目申報書》(見附件),填寫內容應簡明扼要,突出重點研究方向、內容以及相關深度,簽署審核意見并加蓋單位公章。
3. 證明材料:申報單位須提供單位資質、項目負責人及主要成員的專業技術職稱、獲獎證書等材料復印件,并加蓋單位公章。
4. 提交材料:申報單位應通過現場或郵寄方式密封提交紙質版《項目申報書》(一式七份)和證明材料。
5. 組織評審:委托單位將組織評審小組,從項目方案的科學合理性、創新性和可行性,研究團隊實力和已有工作基礎等方面,對申報單位的申報書進行評估,擇優遴選。結果確定后,將在無錫市發展改革委網站發布公告信息,并及時通知項目服務單位聯系人。
七、研究進度要求
1. 簽訂協議。項目服務單位接到遴選結果通知后,及時與委托單位簽訂方案編制委托協議,正式確定編制方案和相關事宜,并立即開展研究工作。
2. 完成時間。項目服務單位應于2023年11月30前提交最終成果。
八、經費補助
《新能源招商目錄及創新目錄》項目經費預算不超過20萬元,具體委托研究經費以簽訂合同為準。
九、聯系方式
通信地址:江蘇省無錫市永樂路新江南花園118號,無錫市發展改革研究中心(郵編:214023)。
聯系人:朱屹林、方彬彬;聯系電話:0510-85028721、0510-85057615;傳真:0510-85021727。
十、其他事項
本次遴選工作事項由無錫市發展改革研究中心負責解釋。
無錫市發展改革研究中心
2023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