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組織開展長春市創新發展戰略研究計劃項目驗收工作的通知
長科發[2023]27號
各有關單位:
根據《長春市科技發展計劃項目管理辦法》(長科規﹝2023﹞1號)的相關規定,將對長春市創新發展戰略研究計劃項目組織驗收,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驗收范圍
2021年、2022年立項執行期滿未驗收的市創新發展戰略研究計劃項目。
二、受理日期
2023年6月9日至6月25日。
三、驗收程序及方式
1.市科技局政策法規與創新體系建設處通知和指導項目負責人提交驗收相關材料;
2.項目負責人將驗收相關材料提交給項目承擔單位,項目承擔單位對項目驗收材料進行審查,在《長春市科技計劃項目驗收材料清單》上蓋章;
3.項目推薦單位在《長春市科技計劃項目驗收申請表》上簽署意見,簽字蓋章。
4.市科技局政策法規與創新體系建設處受理和審查驗收相關材料;
5.項目審核通過后,市科技局組織專家進行會議集中驗收。
四、驗收材料要求
1.長春市創新發展戰略研究計劃項目驗收材料。長春市創新發展戰略研究計劃項目驗收材料由長春市科技發展計劃項目驗收總結報告、長春市科技計劃項目驗收申請表和相關附件組成。項目承擔單位須按照長春市科技發展計劃項目驗收總結報告大綱要求(見附件3),對項目執行情況進行認真梳理總結,同時,須認真填寫《長春市科技計劃項目驗收申請表》(見附件4),并與項目驗收材料清單(見附件2)中所列相關附件合訂成冊,紙件一式六份(其中兩份為原件,另四份可為復印件,原件須在合訂成冊右上1角用鉛筆標注頁碼)。
2.誠信承諾書納入驗收材料中。項目承擔單位和項目參加人員須簽訂《長春市科技計劃項目承擔單位誠信承諾書(Ⅱ類)》(附件5)、《長春市科技計劃項目參加人員誠信承諾書》(附件6),如存在弄虛作假、違反學術道德行為的,將依據《長春市科技發展計劃項目管理辦法》給予處理,并納入誠信記錄。
3.資金使用情況報告出具要求。項目承擔單位需提交內部財務部門出具審核意見的資金使用情況報告(參照附件7-1樣表形式)。市財政撥款部分項目經費實際支出與任務書經費預算不一致時,須同時提交《項目預算調整表》(附件7-2,需領導簽字蓋單位章)。資金使用情況報告要求蓋騎縫章。
4.長春市科技計劃項目驗收證書同時提交。項目承擔單位準確填寫《長春市科技計劃項目驗收證書》(見附件8)的基礎信息,紙件提交一式三份(其中一份須在驗收證書右上角用鉛筆標注頁碼)。
五、注意事項
1、本次驗收范圍內項目,原則上不準許申請延期驗收,不能如期驗收的,項目承擔單位需要提交書面申請(中止或撤項),報送至市科技局政策法規與創新體系建設處。
2、2023年6月30日前,不能提交驗收材料的或未提出書面申請的,依據《長春市科技發展計劃項目管理辦法》規定,履行中止或撤項程序。
六、受理地點與咨詢電話
受理地點:長春市政務服務中心5樓571-1室 市科技局政策法規與創新體系建設處(長春市南關區華新街700號)
咨詢電話:
政策法規與創新體系建設處 趙紅研 88777252
2023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