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外資研發中心認定條件-申報要求
深圳市的外資研發中心享有一系列旨在激勵企業創新和持續研發的優惠政策。這些政策不僅鼓勵外資企業在深圳設立并運營其研發中心,還為它們提供了一種機制,以持續進行科研投入,從而推動企業的創新能力。為了幫助企業更好地理解并滿足這些申報條件,接下來,華夏泰科將對深圳市外資研發中心的申報條件進行詳細的解讀。
深圳市外資研發中心認定條件-申報要求
(一)研發費用標準:作為獨立法人的,其投資總額不低于800萬美元,作為公司內設部門或分公司的非獨立法人的,其研發總投入不低于800萬美元;
(二)專職研究與試驗發展人員不低于80人;
(三)設立以來累計購置的設備原值不低于2000萬元。
深圳市外資研發中心申報流程
(一)申報。申請企業將申請材料通過廣東政務服務網報深圳市商務局審核,審核通過后根據要求提供書面材料。
(二)初審。深圳市商務局對書面材料進行審核,審核通過后正式受理。深圳市商務局可根據書面審核情況,視需要到研發中心實地考察,并可委托具備資質的第三方開展專項審計,由第三方機構出具專項審計報告,確認研發投入、專職研究與試驗發展人員、設備投入及采購符合條件的設備所繳納稅金等情況。
(三)審核。深圳市商務局會同深圳市財政局、深圳市稅務局、深圳海關等部門舉行聯審會議,對企業申報材料以及第三方出具的專項審計、現場核查報告進行審核。聯審會議審核通過的,由深圳市商務局根據會議決定草擬符合條件的外資研發中心名單,各部門自收到名單等會簽文件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完成會簽并蓋公章;審核不通過的,由深圳市商務局根據會議決定,出具書面意見并說明理由。
(四)公示。深圳市商務局根據聯審會議紀要將審核通過的外資研發中心名單在深圳市商務局門戶網站予以公示7個工作日。
(五)公布。公示結束后,深圳市商務局在其門戶網站以公告形式公布已認定的外資研發中心名單及批次。并將核定結果函告深圳海關,抄送深圳市財政局、深圳市稅務局,并報商務部備案。
以上便是深圳市外資研發中心的申請要求,華夏泰科在企業服務咨詢領域深耕17年,擁有專業的服務團隊提供一對一的輔導服務,致力于為每一個項目申報難題提供量身定制解決方案,有意向的企業可以向我們咨詢詳情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