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組織開展2023年中央農業經營主體能力提升資金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
發布時間:2023-11-10 09:35:17
各鎮(街)、各農業經營主體:
根據上級關于下達2023年中央農業經營主體能力提升資金項目任務清單的有關精神以及《番禺區2023年中央農業經營主體能力提升資金項目財政補助方案》(下簡稱《方案》)具體要求,現就組織開展2023年中央農業經營主體能力提升資金項目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項目申報
2023年中央農業經營主體能力提升資金項目采取自愿申報的方式,具體申報資格、申報流程、補助方式及補助標準等事項詳見《方案》。
二、資料提交
申報2023年中央農業經營主體能力提升資金項目的農業經營主體需在11月17日前向我局農村合作經濟指導科提交《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培育項目申報書》《項目預算明細及績效目標表》《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培育項目計劃申報表》《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培育項目申報承諾書》(《方案》附件1-4)及其他相關材料一式兩份,并于11月17日下午下班前報送至番禺區農業農村局農村合作經濟指導科。
三、其他事項
請各鎮(街)積極發動并支持符合條件的農業經營主體申報2023年中央農業經營主體能力提升資金項目,著力推動我區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扶持和培育工作高質量發展。
各鎮(街)、各農業經營主體在項目申報過程中如有問題,可逕與我局聯系。
廣州市番禺區農業農村局
2023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