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補充征集第一批細分行業中小企業數字化服務商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支持中小企業創新發展、加快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系列決策部署,根據財政部、工信部《關于開展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城市試點工作的通知》(財建〔2023〕117號)要求,圍繞福州市制造業重點產業集群,擬補充征集第一批細分行業中小企業數字化服務商,豐富服務資源庫,為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試點提供服務支撐。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圍
全國范圍內有意愿為福州市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提供產品與服務的數字化服務商。
(一)專業服務商
面向試點細分行業制造業“研產供銷”環節提供“小快輕準”(小型化、快速化、輕量化、精準化)的數字化解決方案和產品。
(二)平臺服務商
具有跨行業、跨領域數據整合能力的平臺服務商,能夠將多個行業共性應用服務系統進行集成,實現行業共性應用的數據集成與分析。
二、征集條件
申報細分行業中小企業數字化服務商的機構應滿足以下基本條件:
(一)申報主體運營良好,具有良好的社會信用。申報主體包括專業軟件與信息服務業企業、互聯網企業、電信運營商、服務型制造業企業、現代服務業企業、行業組織和科研院所等。
(二)申報主體應具有較強的數字化改造能力。
1.能夠準確理解并運用《中小企業數字化水平評測指標(2022)年版)》(工信廳企業〔2022〕32號)等標準,并能夠依據標準為中小企業開展數字化轉型服務;具有較好的數字化改造經驗、服務基礎良好、專業能力有保障、中小企業服務案例豐富;能夠提供系列“小快輕準”(小型化、快速化、輕量化、精準化)數字化解決方案和產品;具有良好的生態合作資源。
2. 技術團隊健全穩定,專業能力強,擁有“棉紡織或化纖紡織及印染精加工、針織或鉤針編織物及其他制品制造、汽車零部件及配件制造、電子器件制造及配套”細分行業數字化轉型服務能力。
3. 本地化服務能力強,申報機構在當地有團隊或辦公場地,如在本地無辦公場地的,需提供《本地化服務承諾》(申報機構自行擬定,格式不限,內容包括但不限于:參與試點工作的團隊情況以及對試點企業的需求響應承諾等)。
三、征集流程
(一)請本次申報機構按通知要求填報《細分行業中小企業數字化服務商申報書》并附上相關證明材料(見附件1),形成申報材料;填寫《細分行業中小企業數字化服務商情況表》(見附件2)。在2023年11月24日17:00前,將紙質蓋章版申報材料(一式6份)報送福州市工信局信息化推進處,并將其掃描成電子版,與電子檔的《細分行業中小企業數字化服務商情況表》一并發送指定郵箱。
(二)請第一批已提供申報材料的細分行業中小企業數字化服務商按照本次申報通知補充材料。
(三)申報材料格式要求
1.申報材料應編輯目錄,并按目錄所列順序對應頁碼,以書本形式裝訂成冊。
2.請采用A4紙雙面打印,膠裝成冊,加蓋騎縫章,書脊處請標注企業名稱。
未按以上要求提供申報材料、逾期報送的將不予受理。
紙質蓋章版申報材料郵寄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倉山區南江濱西大道193號東部辦公區5座632室
申報材料掃描件及情況表發送郵箱:zhgzheng@163.com
聯系人:鄭志剛 電話:15280082026
四、其他事項
福州市工信局將對服務資源庫實行動態管理,根據實際改造成效不定期調整。
附件1.細分行業中小企業數字化服務商申報書
附件2.細分行業中小企業數字化服務商情況表
福州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2023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