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23年大興區“落實鄉村建設行動推動鄉村全面振興”專項調查方案的批復
國家統計局大興調查隊:
你隊《關于申請審批2023年大興區“落實鄉村建設行動 推動鄉村全面振興”專項調查方案的請示》(興調字〔2023〕24號)已收悉。經審核,國家統計局北京調查總隊同意你隊開展此項調查,現就有關事宜批復如下:
一、批準的調查問卷名稱、表號
1.《2023年大興區“落實鄉村建設行動 推動鄉村全面振興”專項調查村級問卷》,表號為國興調1表。
2.《2023年大興區“落實鄉村建設行動 推動鄉村全面振興”專項調查村民問卷》,表號為國興調2表。
二、調查對象
1.村級調查問卷:調查對象為大興區龐各莊、魏善莊、榆垡、禮賢、安定、長子營、采育、青云店、北臧村、黃村10個涉農鎮中的301個村委會的相關負責人。
2.村民調查問卷:調查對象為在10個涉農鎮中抽取的71個樣本村中居住一年及以上,且具有北京市戶籍的18-70周歲農村居民。
三、調查方法及調查方式
1.村級調查問卷:采取全面調查的方法,對全區納入美麗鄉村建設專項行動的301個村開展調查。
2.村民調查問卷:采取分層隨機抽樣的方法。從大興區第一批87個創建村、第二批139個創建村、第三批75個創建村中分別抽取20個、33個、18個村開展調查,共抽取71個樣本村。從每個樣本村隨機抽取7名符合條件的村民作為調查對象,調查樣本量共計497個。
調查方式為調查員組織調查對象使用手機掃描問卷二維碼開展調查。
四、調查頻率及有效期限
調查頻率為一次性調查。有效期限至2024年3月。
五、具體要求
1.若調查超過有效期需要繼續執行或在有效期內進行修訂,須重新辦理審批手續。
2.請接到此批復文件后10個工作日內,將標注法定標識用于實施的統計調查制度以郵件形式報送國家統計局北京調查總隊制度方法處。
3.調查報告撰寫完成20個工作日內,將調查報告及取得的社會反響情況以郵件形式報送國家統計局北京調查總隊制度方法處。
特此批復。
國家統計局北京調查總隊
2023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