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水務局關于征集2023年度節水型工藝(技術)、設備、器具名錄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根據《深圳市節約用水條例》有關規定,為引導和鼓勵用水單位和居民用戶使用節水型工藝(技術)、設備、器具,推動深圳市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范區節水典范城市的任務實施,我局現公開征集2023年度深圳市節水型工藝(技術)、設備、器具名錄(以下簡稱名錄)。評選后的名錄將在市水務局等相關網站公布,列為優先推薦使用的工藝(技術)和產品,現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節水型工藝(技術)
(一)征集范圍
由注冊地在深圳企業或機構研發的或在深圳市范圍內使用的節水型工藝(技術)。
1.節水型工藝指少用水或不用水的新工藝,以替代現有高用水生產工藝。如:廢水循環利用工藝、廢水深度處理工藝、節水減排成套集成工藝等。
2.節水型技術指高效用水技術,包括:
(1)高效減量用水技術:循環水處理技術、循環水冷卻及回收利用技術、工業廢水再生回用技術、非常規水(雨水、海水、中水等)利用技術、海水淡化技術、高鹽廢水處理技術、廢水零排放技術等;
(2)節水監管技術:智能用水管理技術、節水監測(控)技術、高效節水管理技術等;
(3)節水檢測技術:管網檢測漏技術、節水型器具高效檢測技術等;
(4)替代用水技術等。
(二)征集類別
按照節水型工藝(技術)所處階段,分為研發類、產業化示范類和推廣應用類。
1.研發類:指通過自主研發、技術引進、集成創新等方式,實現節水技術突破、已有階段性成果、節水效果明顯、知識產權明晰,并經用戶初步驗證的工藝(技術)。
2.產業化示范類:指工藝(技術)基本成熟、知識產權明晰、節水效果顯著、推廣應用前景廣闊、已具備應用基礎條件但尚未實現產業化的重大關鍵工藝(技術)。
3.推廣應用類:指工藝(技術)成熟、穩定、節水效果好、知識產權明晰、經濟和社會效益顯著,目前已有成熟應用案例,技術普及率相對較低,但已實現產業化生產的工藝(技術)。
(三)征集基本要求
1.申報單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證照齊全。
2.知識產權明晰、無爭議。
3.水平先進,適用性強,具有推廣價值。
4.至少有一個應用案例。
5.產業化示范類、推廣應用類需穩定運行一年及以上。
二、節水型設備
(一)征集范圍
由注冊地在深圳企業或機構研發的或在深圳市范圍內使用的節水型設備。
節水型設備包括節水或水處理循環利用等專用設備、監測裝置、專用材料等。
(二)征集類別
1.研發類:指通過自主研發、技術引進、集成創新等方式,實現節水技術突破、已有階段性成果、節水效果明顯、知識產權明晰,并經用戶初步試用的設備。
2.產業化示范類:指技術成熟、裝備性能穩定、節水效果好、知識產權明晰、經濟和社會效益顯著,推廣應用前景廣闊、已具備應用基礎條件但尚未實現產業化的設備。
3.推廣應用類:指技術成熟、裝備性能穩定、節水效果好、知識產權明晰、經濟和社會效益顯著,目前已有成熟應用案例的設備,技術普及率相對較低,但已實現產業化生產的。
(三)征集基本要求
1.申報單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證照齊全。
2.產權明晰、無爭議。
3.水平先進,適用性強,具有推廣價值。
4.質量、安全、環保等性能符合國家有關標準和要求。
5.至少有一個應用案例。
6.產業化示范類、推廣應用類需穩定運行一年及以上。
三、節水型器具
(一)征集范圍
由注冊地在深圳企業或機構研發的或在深圳市范圍內生產的或在深圳市范圍內銷售的節水器具。
節水器具包括:水龍頭(水嘴)、便器、淋浴器、凈水機、洗碗機、洗衣機或其他等相關節水器具。
(二)征集類別
1.研發類:指通過自主研發、技術引進、集成創新等方式,實現節水技術突破、已有階段性成果、節水效果明顯、知識產權明晰,經用戶試用,并經第三方檢測能夠符合節水相關技術標準的器具。
2.生產類:指在深圳市范圍內生產的,產品檢測合格,并經第三方檢測能夠符合節水相關技術標準的器具。
3.銷售類:指在深圳市范圍內經銷的,有經銷商業執照的,產品檢測合格,并經過第三方檢測能夠符合節水相關技術標準的器具。
(三)申請要求
1.申報單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證照齊全。
2.滿足《節水型生活用水器具》(CJ/T164-2014)、《節水型衛生潔具》(GB/T31436-2015)要求,同時滿足《水嘴用水效率限定值及用水效率等級》(GB25501-2010)、《坐便器用水效率限定值及用水效率等級》(GB25502-2010)要求;所有水嘴類用水器具須參照GB25501-2010要求;大便器用水器具須參照GB25502-210的要求;小便器滿足《小便器用水效率限定值及用水效率等級》(GB28377-2012);《便器沖水閥用水效率限定值及用水效率等級》(GB28379-2012)要求。
3.研發類產品需滿足知識產權明晰、無爭議;生產或銷售類器具需滿足連續穩定生產或銷售一年以上。
4.生產或銷售類器具需滿足至少提供一年以上使用經歷,且器具連續穩定運行一年以上。
四、其他事項
(一)針對入選名錄的節水型工藝(技術)、設備、器具將優先在全市節水宣傳相關活動中,向單位或個人進行推介。
(二)本次征集工作過程中推薦、審查等不收取任何費用。
五、征集時間
本通知發布之日起至2023年8月30日。
六、材料準備與遞交
(一)材料準備
請各申報單位根據申報類型按照對應的申報材料模板(詳見附件1-3)準備電子版和紙質版申報材料各一份,并加蓋公章。
(二)材料遞交
1.申報材料要求提交電子版和紙質版,并于2023年8月30日(星期三)18:00前提交所有有關材料。
2.紙質版材料提交方式:可郵寄或遞交至深圳市福田區蓮花路1099號水源大廈1002室,深圳市水務局供水管理處(市節約用水辦公室)收;郵政編碼:518036;收件人:黃欽榆,聯系電話:13048825524。
3.電子版材料提交方式:發送至郵箱szjsb@swj.sz.gov.cn。
七、評選方式
市水務局聯合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建設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相關專家對申請入選《2023年度深圳市節水型工藝(技術)、設備、器具名錄》的工藝(技術)、設備、器具按要求進行篩選、確定。
聯系人:黃欽榆,聯系電話:0755-23902072、13048825524。
深圳市水務局
2023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