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組織2023年度中央外經貿發展專項資金(進口貼息事項)申報工作的通知
為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充分發揮財政專項資金的引導和杠桿作用,接上級通知,2023年度國家進口貼息事項申報工作開始,現就項目組織申報事項通知如下:
一、項目申報企業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1、在江蘇省境內注冊、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和健全的財務管理機構和制度。
2、企業近三年無嚴重失信行為,或拖欠應繳還財政資金行為。
3、同一企業同一項目巳獲得國家和省級財政資金支持的,不得重復申報。
4、申報項目必須符合申報指南(附件2)明確的具體要求,并按照申報指南準備各項材料,根據《省級財政專項資金管理應用信用信息的暫行規定》蘇財規[2016]10號),專項資金申報實行信用承諾制。申報單位須提供《公共信用信息一體化查詢報告》,并按照專項資金管理的有關要求和誠實守信原則,對自身的信用狀況、申報材料的真實性、遵守專項資金管理等相關規定以及違約責任作出書面承諾并提交《財政專項資金項目申報信用承諾書》(附件1) 承諾書須簽名、蓋章。
二、申報流程
1、網絡申報:請企業訪問園區企業發展服務中心(http://sme.sipac.gov.cn)--登錄--專題平臺入口--業務征集平臺—2023年度中央外經貿發展專項資金(進口貼息事項)申報工作—點擊報名進入填報并上傳附表2-1和2-2電子檔數據及全套申報材料掃描件,技術支持電話4008696086。
2、紙質材料報送:申報企業(單位)將紙質材料一式三份,按順序膠裝好后報園區企業發展服務中心4號窗口(園區旺墩路168號市場大廈2樓)。注:紙質材料中必須從企服中心官網征集系統中打印申報材料索引頁,并且膠裝在申報材料中最后一頁,否則材料不接收。
三、申報時間
項目實施時間: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網絡申報和紙質材料報送截止日期:2023年7月12日(時間緊張,逾期視為自動放棄,不可補申報)
四、注意事項
1、申報材料每頁均需加蓋企業公章同時加蓋騎縫章。材料中申請企業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人簽名欄必須手簽,使用名章無效;若由授權人簽署,需提交由法定代表人手簽并加蓋公司印章的授權書原件。
2、材料中企業法定代表人簽字的申請文件,內容包括:企業基本情況、進口用途、預計可產生的效益、項目績效目標(工作和目標完成情況)等,該項材料無模板企業自行撰寫,但是需要包含所有要求的內容且法人簽字確認。
3、進口貼息事項申請表(附表2-2)中,對進口產品有技術參數要求的,應在“商品技術參數”欄內,填寫該產品對應的實際參數,并注明參數在所附材料中的頁碼。
4、《進口貨物報關單》或《付匯憑證》以非美元作為計價幣種的,應將進口額折算成美元。折算率按照國家外匯管理局2023年6月底公布的《各種貨幣對美元折算率表》(國家外匯管理局網址:http://www.safe.gov.cn )計算。
5、外文材料需要附上中文翻譯件。
6、今年申報企業需要提交信用一體化查詢報告,請參考照附件6流程辦理并裝訂在申報材料中。
7、請仔細閱讀指南和附表填寫注意事項,按照要求準備各項材料,如不按照要求準備后果自負。
五、咨詢電話
企服中心:67068000、670680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