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組織開展2023年省級企業技術中心申報工作的通知
各區工信局,江北新區、各國家級開發區經發局:
根據《江蘇省省級企業技術中心認定管理辦法》(蘇工信規〔2020〕1號,以下簡稱《管理辦法》)和《江蘇省省級企業技術中心工作指南(試行)》(蘇工信創新〔2020〕258號,以下簡稱《工作指南》)和省工信廳有關通知要求,現將2023年省級企業技術中心申報工作事項通知如下:
一、請各單位聚焦產業強市建設,圍繞打造“2+6+6”創新型產業集群,按照《管理辦法》的要求,做好省級企業技術中心推薦工作。
二、申報企業應具備的基本條件:
1、企業在行業中具有發展優勢和競爭優勢,具有行業領先的技術創新能力和水平,企業年主營業務收入不低于2億元(其中高新技術企業不低于1億元),或企業主營業務收入未達最低標準,企業研發經費支出占主營業務收入的比重應高于10%;
2、企業具有較好的技術創新機制,企業技術中心組織體系健全,創新效率和效益顯著;有較好的技術積累,重視前沿技術開發,具有開展高水平技術創新活動的能力;
3、企業具有較高的研究開發投入,年度研究與試驗發展經費支出額不低于800萬元;
4、企業具有比較完善的研究、開發、試驗條件,技術開發儀器設備原值不低于800萬元;
5、企業擁有技術水平較高、實踐經驗豐富的技術帶頭人,專職研究與試驗發展人員數不少于50人;
6、企業具有市級企業技術中心資格1年以上(獲市級認定文件印發時間須在2022年8月10日之前)。
同時,企業在申請受理截止日期前兩年內,不存在下列情況:
1、因違反稅收征管法及有關法律、行政法規,構成偷稅、騙取出口退稅等嚴重稅收違法行為;
2、被有關部門認定存在嚴重失信行為;
3、發生重大產品質量事故或重大安全責任事故。
三、組織推薦和申報的程序包括:
(一)組織符合要求的企業對照《工作指南》要求,按照省級企業技術中心申報材料格式編寫省級企業技術中心申請材料。
(二)各區、開發區按照《管理辦法》,對企業申請材料真實性進行審核,確保數據與佐證附件一致,確保申報材料沒有缺漏,確保申報企業符合基本條件。對通過審核的申報企業予以推薦,正式行文并附推薦企業申請材料(企業加蓋公章,pdf版1份)、《省級企業技術中心推薦申報匯總表》(見附件,紙質蓋章件和電子版各一份),于7月25日前報送我局(電子材料發whzhangseu@163.com)。
(三)我局將依據《工作指南》要求進行復核和評分,擇優推薦符合《管理辦法》規定的基本條件、通過復核且評分高于65分(包含65分)的企業,其中對符合重點領域引導方向的優先推薦,對擬推薦上報的企業將指導其開展后續的網上填報工作。
聯系人:科技創新處 68788764。
南京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2023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