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工程研究中心認定條件
江蘇省工程研究中心是江蘇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根據構建區域創新體系和自主可控現代產業體系的戰略需求,組織具有較強研究開發能力和綜合實力的企業、高等院校和科研機構等企事業單位組建設立的省級創新平臺,以促進江蘇省科技創新為目標,加強工程化研發平臺建設,開展工程技術研究、試驗和成套技術服務,開發產業發展中的共性、關鍵技術,持續提供成熟配套的技術、工藝、裝備和產品,促進成果轉化和技術輻射,帶動相關行業的技術水平提升和科技進步,增強江蘇產業技術創新能力和市場競爭力。接下來華夏泰科為您介紹江蘇省工程研究中心認定條件及申報材料等內容。
一、江蘇省工程研究中心認定條件
(一)截至報告年度末(2023年),依托單位應為在江蘇省內注冊2年以上并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未因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被司法行政機關依法列為聯合懲戒對象名單,近三年不存在因環保、安全生產受到重大行政處罰,或者情節嚴重構成犯罪、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鼓勵工程研究中心采用法人形式組建和運行。
(二)符合《管理辦法》有關規定,方向定位明確,發展思路清晰,任務和目標符合產業和技術發展趨勢,建立規范的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具備按期建設、正常運行和持續創新的各項支撐條件。建設期一般不超過3年。
(三)擁有高水平的學術與技術帶頭人和結構合理的技術創新團隊,科研人員數量不低于40人,專職科研人員數量不低于20人,學術與技術帶頭人具有高級職稱或博士學位。依托單位為企業的,要求經審計的報告年度企業研發經費支出不低于800萬元;依托單位為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要求報告年度工程研究中心橫向科研經費到賬收入不低于200萬元。
(四)擁有良好的研發場地、設施和設備儀器條件,對突破制約產業發展的關鍵核心技術研發、重大研發成果工程化和產業化應用形成有效支撐和保障;其中,研發設備原值不低于800萬元,研發場地相對獨立且面積不低于1000平方米。
(五)具有一批擁有自主知識產權、處于國內領先水平、有待工程化開發和擁有良好市場前景的重大科技成果,主持(承擔)過本領域省級以上科研計劃或主持(參與)過標準制定。
(六)鼓勵以依托單位為主,聯合省內相關領域的優勢企業、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社會投資機構共同建設工程研究中心,注重行業內協同和產業融合。科技成果所有權必須歸屬工程研究中心或依托單位。
二、江蘇省工程研究中心申報材料
1.江蘇省工程研究中心申報匯總表
2.江蘇省工程研究中心申報數據表
3.江蘇省工程研究中心申請報告大綱
4、工程研究中心科研經費收入統計表
5、工程研究中心研發場地統計表
6、工程研究中心研發設備原值統計表
7、工程研究中心在研科技項目統計表
8、工程研究中心在研省部級以上科技項目統計表
9、工程研究中心研發人員統計表
10、工程研究中心專職研發人員統計表
11、工程研究中心博士統計表
12、工程研究中心學術與技術帶頭人統計表
13、工程研究中心擁有的全部有效授權專利統計表
14、工程研究中心報告年度被受理的專利申請統計表
15、工程研究中心新產品新技術統計表
16、工程研究中心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統計表
17、工程研究中心新產品銷售收入及利潤統計表
18、工程研究中心主持或參與制定標準統計表
19、工程研究中心獲國家和省級獎勵統計表
20、工程研究中心成果轉移轉化收入匯總表
21、工程研究中心申報信用承諾書
江蘇省工程研究中心在推動江蘇省乃至全國的科技創新和產業發展方面起著重要作用。在準備申報材料時,申報單位需要提交一系列相關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企業基本情況材料、研發能力證明材料、知識產權證明材料、產學研合作證明材料等。具體的申報材料可能因每年的申報要求而有所不同,申報單位在準備申報材料時,應仔細閱讀并理解最新的申報通知和相關政策文件。如需申報服務,歡迎咨詢華夏泰科,17年申報經驗,申報成功率高于同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