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申報深圳市制造業創新中心扶持計劃
深圳市政府通過制造業創新中心扶持計劃,著力化解企業經營壓力,優化企業發展環境。對于企業來說,除了資金的支持外,更可以獲得政策、法律、信息等多方面的支持,幫助企業更好地應對市場變化和挑戰。那么,怎么申報深圳市制造業創新中心扶持計劃呢?快來看看華夏泰科為大家整理匯總的申報信息吧。
深圳市制造業創新中心扶持計劃資助標準:(想了解更多申報信息,您可聯系華夏泰科)
按不超過1∶1的比例,對已撥付到位的國家或廣東省財政資助資金給予配套。國家、廣東省和深圳市的財政資助資金總額不超過該項目總投資的50%。已獲得市級財政資助的項目不再重復資助。
深圳市制造業創新中心扶持計劃申報條件:
1.申報主體未違反國家、省、市聯合懲戒政策和制度規定,未被列為聯合懲戒對象,未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主體名單。
2.申報單位為已獲批復同意組建的國家、廣東省制造業創新中心。項目已獲得國家、或廣東省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立項,資助資金已到賬。
3.申報主體無逾期未辦理驗收、驗收未通過或正處在整改期內的項目。
4.申報項目實施地位于深圳市,符合國家和我市能耗、環保、安全等要求,按有關規定完成項目所需的用地、環評、規劃等備案或核準,取得有關批準文件。
5.同一項目建設內容相同或部分相同的項目不得向市有關部門多頭申報。經核實屬多頭申報的項目,將取消申報資格并追究申報單位責任。
6.符合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行政機關規范性文件規定的其他條件。
7.申報主體此前如已承擔國家、廣東省或深圳市制造業創新中心建設項目,項目應按合同約定正常推進。
深圳市制造業創新中心扶持計劃申報材料:1.項目申請書;
2.經國家或廣東省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核準的項目方案;
3.國家或廣東省級財政資助資金已到賬憑證。
4.與項目主管單位簽署的項目合同;
深圳市制造業創新中心扶持計劃核準時限:
集中審核,自受理之日起180個工作日。
申請受理機關及申請決定機關:深圳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如果您對深圳市制造業創新中心扶持計劃有任何疑問或需要進一步的幫助,請隨時聯系華夏泰科。我們將竭誠為您提供專業的指導和支持,幫助您順利完成申報流程,實現企業的創新和發展。同時,華夏泰科也將繼續關注政策動態,及時為您更新相關信息,讓您的企業在市場競爭中始終保持領先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