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的申報條件是什么
廣東省作為一個經濟發達、科技創新活躍的省份,一直以來都高度重視工程技術研究和創新發展。尤其是在科技創新能力日益成為企業核心競爭力的當下,廣東省更是大力支持產業技術研究開發工作。工程技術研究中心認定是其中的一項重要措施。華夏泰科將為大家整理了相關的申報條件,相關企業可根據自身情況參考評估。
一、廣東省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的申報條件是什么
計劃申報廣東省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的企業須同時滿足以下基本條件:
1.工程中心的申報對象應為廣東省內注冊登記且主要科研場所設在廣東省內的企業、高校、科研機構、醫院等法人單位。
2.硬件條件。申報單位已建有市(區)級及以上科研平臺
3.針對不同單位有資金規模要求:
(1)企業:上一年度主營業收入原則上不低于5000萬元,上一年度研發經費不低于主營業務收入的3%(研發經費超過3000萬元的,不受該比例限制);
(2)高校、科研機構:近3年內在本領域的研發經費總額不低于3000萬元,且上一年度研發經費不低于1000萬元。
4.科技成果。有專門研發機構,在本領域擁有的自主知識產權不少于5項。科技成果轉化能力較強
5.科研人員。工程技術隊伍中的專職科研人員數,珠三角地區申報單位不少于20人,粵東西北地區申報單位不少于10人。
6.未有嚴重違法違規行為,比如:列入懲戒對象名單;重大環保、安全等責任事故;嚴重違反學術誠信現象。
二、注意事項
1.申報對象。企業、科研院所、醫院只能申報一個工程中心,已建有工程中心的單位原則上不再受理申報。高等院校只能申報與之相關的領域方向,有主動撤銷或合并工程中心的高等院校可以多申報一個工程中心。
2.工程中心認定申請無需提交紙質材料。認定通過后將實行網絡化管理,相關信息變更、牌匾制造等管理工作通過“廣東省工程技術研究創新服務平臺”開展。
3.對已認定的工程中心,原則上不支持變更名稱。建議撤消后重新申請認定。
4.申報材料不齊全;佐證材料未經第三方認證;簽名、蓋章不規范,掃描不清晰不完整‘工程中心命名不規范都會影響認定,導致審查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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