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深汕合作區高新技術企業企業獎勵標準
對于很多企業來說,申報高新技術企業不僅僅是拿到資質證書,提高品牌影響力,更多的是想拿到政府資金補貼,但高新技術企業補貼發放單位是區級,所以各區獎勵政策并不相同,下面華夏泰科依據最新官網政策以及數年的申報經驗,為大家進行整理最新準備的補貼政策,并附帶有出處依據,希望可以幫助大家!
一、深圳深汕合作區高新技術企業企業獎勵標準
(一)深圳市級高新技術企業補貼
政策原文:
1.以階梯式形式確定具體資助金額。單個申請單位年度內資助資金最低不少于10萬元,最高不超過300萬元(《深圳市高新技術企業培育資助管理辦法》)
2.智能建造企業成功申報高新技術企業的,按規定落實高新技術企業稅收優惠政策(《深圳市智能建造試點城市建設工作方案》)
3.建筑業企業成功申報高新技術企業的,按規定落實高新技術企業稅收優惠政策。(《深圳市加快推進現代建筑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
4.對符合條件的農業高新技術項目(漁業類),單個項目投資規模在200萬元以上,補貼額度不超過該項目資金總投入的50%,且每個項目最高不超過300萬元。(《深圳市農業發展專項資金(漁業類)資助操作規程》)
(二)深汕合作區高新技術企業補貼
1.科技園區資助
上一年度深圳市深汕特別合作區管理委員會認定的科技園區內企業被認定為國家高新技術企業(不含重新認定通過),或園區從區外新引進國家高新技術企業,每新認定或新引進十家及以上的,按每家1萬元的標準,每年一次性給予運營主體最高30萬元資助。
2.高新技術企業認定資助
對首次認定或搬遷至合作區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一次性資助30萬元。對重新認定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一次性資助10萬元。進入深圳市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的企業,一次性資助5萬元。
3.股權投資資助
鼓勵股權投資企業投資合作區內符合深圳市二十大戰略性新興產業集群和七大未來產業定位的非上市科技型中小企業(申報當年已取得入庫登記編號且屬于有效狀態)或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自投資之日起持有滿24個月的,給予該股權投資企業實際投資額5‰的資助,單個股權投資項目年度累計資助最高50萬元,單個股權投資企業年度累計資助最高100萬元。
4.樂基保險保費資助
對科技型中小企業(申報當年已取得入庫登記編號且屬于有效狀態)、高新技術企業、研發機構等上一年購買指定險種(指銀保監會和科技部批準的科技保險險種)的科技保險費用給予資助。資助比例為企業或研發機構保險費用實際支出的30%,且每個單位年度資助總額不超過30萬元。
政策依據:《深圳市深汕特別合作區加快科技創新發展若干措施(試行)》
二、深圳市高新技術企業申報時間
第一批:
網上申報受理時間:
2023年5月15日--2023年6月8日(截止至18:00)
第二批:
網上申報受理時間:
2023年6月10日--2023年7月6日(截止至18:00)
第三批:
網上申報受理時間:
2023年7月8日--2023年8月3日(截止至18:00)
第四批:
網上申報受理時間:
2023年8月5日--2023年8月31日(截止至18:00)
第五批:
網上申報受理時間:
2023年9月2日--2023年9月28日(截止至20:00)
三、深圳市高新技術企業申報注意事項
申報高新技術企必須擁有自主知識產權,否則無法通過高新技術企業評審!
1、企業申請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時對企業知識產權情況采用的是分類評價方式,其中:發明專利(含國防專利)、植物新品種、國家級農作物品種、國家新藥、國家一級中藥保護品種、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等按|類評價,實用新型專利、外觀設計專利、軟件著作權等 (不含商標)
2、知識產權權屬人應是申請高新認定的企業。
3、在申請高新技術企業及高新技術企業資格存續期內,知識產權有多個權屬人時,只能由一個權屬人在申請時使用。有些企業,專利等知識產權的所有權人是發明人、工程師或者企業法人企業老板等,這種情況必須要把專利轉讓、授權給企業本身,才有效。
4、知識產權須在中國境內授權或審批審定(由中國知識產權局頒發授權的),并在中國法律的有效保護期內。不支持通過享有五年以上的全球范圍內獨占許可權利的方式取得知識產權。不支持通過享有五年以上的全球范圍內獨占許可權利的方式取得知識產權。不支持在外國或者香港、澳門、臺灣地區獲得的知識產權。
5、在申請認定是專利的有效性以企業申請認定前獲得授權證書或授權通知書并能提供繳費收據為準;如果拿到了授權通知書并且交了登記費和相應的年費,但還沒拿到證書的,也可以用于申請高新技術企業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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