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發布2023年蕪湖市農業物質技術裝備揭榜掛帥暨農機補短板項目需求榜單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中央、安徽省工作會議精神,按照中央1號、省委1號文件和省委省政府“兩強一增”行動“加快短板農機裝備研發”要求,著力突破技術瓶頸、補齊短板弱項,推動我省農機裝備產業高質量發展,我局根據安徽省科學技術廳《關于開展農業物質技術裝備揭榜掛帥暨農機補短板項目工作的通知》要求,本著高質量發展亟需,應用導向鮮明的原則,現發布2023年蕪湖市農業物質技術裝備揭榜掛帥暨農機補短板項目需求榜單。榜單發布及揭榜的相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榜單發布
聚焦我市農業物質技術裝備領域,為推到我市農機裝備產業高質量發展,經前期需求征集、需求遴選、需求上報、省廳審核確認等環節,現公開發布2023年蕪湖市農業物質技術裝備揭榜掛帥暨農機補短板項目榜單2項,誠邀優勢團隊踴躍揭榜,力爭突破我市農業物質技術裝備瓶頸、補齊農機裝備產業短板弱項。(榜單見附件1)
二、揭榜要求
(一)項目申報內容
1. 需于2023年11月30日前完成新型樣機研制,樣機主要功能參數齊全,并有相關資質的第三方出具的佐證材料(檢驗報告、推廣鑒定報告、農業機械試驗鑒定證書或其它具有同等效力的證明材料)。農機產品具有市場應用前景,至項目驗收時,具有較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2.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樣機研制的(以取得的相關資質報告日期為準),或已列入省科技計劃項目以及其它廳局農機裝備補短板項目支持的,不予申報。
(二)項目承擔單位
3.項目承擔單位需為省內注冊且投產的農機裝備領域獨立法人單位。具有較強的創新能力、人才團隊和科研基礎條件保障,運行管理規范,科研及社會信用記錄良好。
(三)項目負責人
4.項目負責人應具有領導和組織開展創新性研究的能力,保證有足夠時間投入研究工作,原則上應為申報單位在職人員,且為實際主持該項目研究的人員,如非在職人員,須由申報單位出具正式聘用合同,聘用時間須覆蓋項目實施周期。
5.項目負責人年齡一般不超過57周歲(1966年1月1日后出生),院士不超過70周歲(1953年1月1日后出生),超齡一般不得申報,如確要申報,由項目申報單位申請并出具能確保項目可履約實施的承諾函(如聘用、延遲退休等)。
三、支持方式
省財政支持資金不超過100萬元,蕪湖市級1:1配套,項目實施期2-3年,企業自籌不低于項目總經費的60%。
四、申報流程
1.張榜公布。請揭榜合作單位結合自身技術優勢,選擇榜單項目,聯系市科技局獲取榜單需求單位聯系人。
2.對接揭榜。項目負責單位與揭榜合作單位對接,結合自身需求,細化合作內容,共同研究項目攻關的可行性方案,選擇擬合作的揭榜方。
3.聯合揭榜。項目負責單位與揭榜合作單位,按有關規定簽訂意向合作協議或技術合同,明確雙方合作方式、任務分工、經費投入及分配、收益分配、知識產權歸屬等事項,共同編寫《科技特派員專項農業物質技術裝備揭榜掛帥暨農機補短板項目備案任務書》(附件2),開展聯合申報,于9月15日前將相關材料提交至市科技局。
4.評審推薦。市科技局組織專家對市農業物質技術裝備揭榜掛帥暨農機補短板項目任務書進行評審。根據評審結果,遴選上報省科技廳進行備案。
五、申報材料
1.《科技特派員專項農業物質技術裝備揭榜掛帥暨農機補短板項目備案任務書》及相關附件材料一式2份。
2. 項目需求單位需要提供統一制式項目科研誠信和廉政承諾書(附件3)。
聯系人:成果科瞿亮 0553-3831592
蕪湖市科技局
2023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