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高新區(虎丘區)行政審批局內設機構及職能
一、辦公室(政策法規處)。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文電、會務、機要、檔案、行政后勤工作;負責新聞宣傳、對外交流與合作工作;負責機關財務和內管審計工作;承擔機關及所屬單位的干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年度考核和教育培訓等工作,負責退休干部管理服務工作;負責局黨組會議、辦公會議決議落實和黨組中心組學習安排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黨群工作。負責政策法規研究和規范性文件的審核、備案、清理、評估工作;組織開展行政審批執法監督工作,牽頭組織行政許可決定撤銷工作;負責局復議、訴訟、依申請公開工作;負責局法制宣傳、培訓、普法工作;負責行政執法人員資格管理;牽頭組織依法行政和法治建設工作。
二、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處(政務服務指導處)。負責研究提出全區“放管服”改革工作的政策措施,提出取消行政許可事項的意見;負責清理規范涉審中介服務、優化行政審批流程、推進“不見面審批(服務)”改革和“3550”改革,承擔區政府推進職能轉變和“放管服”改革協調小組辦公室、區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聯席會議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負責區政務服務“一張網”建設的業務培訓工作;負責全區基層“互聯網+政務服務”體系建設工作;負責全區政務服務體系建設、規范區政務服務行為,協調和指導各功能區、各鎮街道、政務服務工作。
三、市場準入審批處。負責權限內的各類(不含外商投資)市場主體登記注冊工作;負責股權出質登記工作;負責所轄區域權限范圍內登記注冊業務指導;按職責推進“證照分離”“多證合一”改革;負責登記注冊信息分析工作;負責擬訂各類市場主體營業執照核發的具體措施、辦法;負責市場準入類進駐事項的流程再造、聯合辦理、跟蹤服務等工作;承辦上級部門委托授權的市場準入類事項。調查研究私營企業、個體私營經濟發展與管理情況;承擔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建立完善小微企業名錄的相關工作。
四、投資建設審批處(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處)。負責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投資建設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核準;負責企業投資建設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備案;負責區權限政府投資項目的有關審批工作;負責企業投資技術改造項目以及工業和信息化領域技術改造投資項目招標的核準;負責企業技術改造項目備案;負責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評估和審查;負責石油天然氣管道保護范圍內特定施工作業許可;負責城市及城市規劃區內新建民用建筑確因地質等條件限制不能修建防空地下室審批;負責城市及城市規劃區內新建民用建筑建設防空地下室審批;負責城市新建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防護的設計審查;負責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的發放;負責建設涉及城市綠地、樹木審批;負責權限內市政設施建設類審批;負責限額以下外商投資企業設立、變更、終止的審批。承辦上級部門委托授權的投資建設類事項。
負責區級投資建設類各部門(單位)行政審批等政務服務事項和工作人員進駐區政務服務中心的審核、管理和調整工作;指導協調投資建設類進駐事項的流程再造、聯合辦理、跟蹤服務工作;負責投資建設類政務服務“三集中、三到位”工作的推進和深化。
按職責分工負責本系統、本行業安全生產監管工作。
五、社會事務審批處。負責宗教活動場所設立審批與登記;負責在宗教活動場所內改建或者新建建筑物的審批;負責華僑回國來江蘇省定居審批;負責代理記賬機構設立審批;負責幼兒園設立審批;負責民辦學校的設立、分立、合并變更、終止審批;負責民辦非學歷高等教育機構的設立、分立、合并、變更、終止審批;負責舉辦健身氣功活動審批;負責出林區木材運輸證核發;負責權限內林木采伐許可;負責權限內林木種子生產經營許可證核發;負責獸藥經營許可;負責報廢農業機械回收經營條件認定;負責動物診療許可證核發;負責有關農業生產經營許可證的審批、核發;負責糧食收購資格認定;負責養殖權的許可;負責水產苗種生產許可、生產許可證續期;負責拖拉機駕駛培訓機構資格許可;負責權限內設立人力資源服務機構許可;負責經營勞務派遣業務許可;負責再生育許可;負責民辦非企業單位成立登記;負責權限內公共場所(不含公園、體育場館、公共交通工具)衛生許可;負責權限內飲用水供水單位衛生許可;負責鄉村醫生執業注冊;負責出版物批發單位設立審批;負責權限內電影制片單位和發行單位設立、變更業務范圍或者兼并、合并、分立審批以及電影放映單位設立審批;負責文藝表演團體申請從事營業性演出活動許可;負責權限內舉辦營業演出活動許可;負責內資娛樂場所申請從事娛樂場所經營活動的許可;負責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經營單位申請從事互聯網上網服務經營活動許可;負責權限內演出經紀機構申請從事營業性演出經營活動許可;負責經營高危險性體育項目許可;負責內部資料性出版物、宗教用品準印證核發;負責單位內部設立印刷廠登記。承辦上級部門委托授權的社會事務類事項。
負責區級社會事務類各部門(單位)行政審批等政務服務事項和工作人員進駐區政務服務中心的審核、管理和調整工作;指導協調社會事務類進駐事項的流程再造、聯合辦理、跟蹤服務工作;負責社會事務類政務服務“三集中、三到位”工作的推進和深化。
六、綜合業務處(督查處、信息處)。負責區級高頻政務服務事項清單動態管理;牽頭負責區級各部門(單位)行政審批等政務服務事項和工作人員進駐區政務服務中心的審核、管理和調整工作;負責綜合窗口事項的集中辦理工作;負責業務事項維護和業務數據匯總、統計工作;牽頭協調負責進駐事項的流程再造、聯合辦理、跟蹤服務和政務服務“三集中、三到位”工作的推進和深化工作;牽頭局權力清單動態調整工作;牽頭負責三級政務服務標準體系建設工作。
負責局內部管理制度的督查落實;負責建議、提案辦理工作;負責政務服務大廳的日常管理、效能督查、綜合績效考核和安全管理等工作;負責政務服務工作的督查督辦;負責局信訪、政務服務大廳服務對象的投訴處置工作;負責群眾滿意度測評工作;做好區“政風行風熱線”運行工作。
負責區政務服務“一張網”建設技術指導工作;負責擬訂局政務服務信息化建設計劃并組織實施;組織局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和管理工作;負責局信息化教育、培訓和日常維護保障工作;負責對全區政務服務運行數據的收集、分析和上報工作;統籌協調所屬單位信息化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