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辦公室關于開展2023年度檢驗檢測機構能力驗證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為加強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監督管理,督促檢驗檢測機構持續保持和提升技術能力水平,根據《檢驗檢測機構監督管理辦法》和《檢驗檢測機構能力驗證管理辦法》有關規定,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將在食品、環境兩個重點領域組織開展2023年度檢驗檢測機構能力驗證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能力驗證項目
食品領域能力驗證項目:“蔬菜中鎘的測定”“橙汁中糖精鈉的測定”。
環境領域能力驗證項目:“土壤中鉛的測定”“水中揮發酚類(揮發酚)的測定”。
二、參加對象
由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頒發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證書,且具備本通知能力驗證項目(參數)檢驗檢測資質的檢驗檢測機構必須參加本次能力驗證。
三、能力驗證費用
參加本次能力驗證的檢驗檢測機構免交初測能力驗證費用,補
測費用自行承擔。本次能力驗證初測費用由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統籌支付給項目承擔單位。
四、能力驗證項目承擔單位及聯系方式
承擔本次食品領域能力驗證項目的單位是北京市食品檢驗研究院(北京市食品安全監控和風險評估中心),聯系人:楊麗梅,聯系電話:010-82479339、15210922852,電子郵箱:bjsjkzx2021@163.com。
承擔本次環境領域能力驗證項目的單位是中日友好環境保護中心(生態環境環境發展中心環境標準樣品研究所),聯系人:寧遠英,聯系電話:010-84665454、15210601197,電子郵箱:pt@ierm.com.cn。
五、能力驗證相關要求
(一)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組織能力驗證
1.及時組織北京市相關檢驗檢測機構參加本年度能力驗證,于本通知印發后5日內將應參加能力驗證的檢驗檢測機構信息(包括機構名稱、聯系人、電話、機構郵寄地址、參加項目名稱參數、批準的檢測標準名稱及標準號)告知能力驗證項目承擔單位。
2.對具備能力驗證項目檢驗檢測資質但無故不參加能力驗證的,以及在能力驗證中違規或補測結果仍不合格的檢驗檢測機構,各轄區市場監管部門將依法予以處理。
(二)項目承擔單位應按要求實施能力驗證
1.高度重視此次能力驗證工作,配備足夠資源,保障能力驗證項目按時可靠實施。
2.遵循方法科學、技術可靠、安排合理的原則,制定切實可行的能力驗證實施方案,并采取有效措施確保方案執行到位。
3.負責通知參加能力驗證的機構領樣,做好樣品發放工作。
4.負責通知需補測的機構參加補測,以及補測樣品的發放。
5.對能力驗證實施過程出現的問題,必要時及時與能力驗證組織部門溝通。
6.確保2023年10月31日前完成能力驗證項目及報告編寫等工作。
7.負責發放結果為“合格”的證書。
(三)檢驗檢測機構應按要求報名并進行檢測
1.相關檢驗檢測機構應于2023年7月31日前完成報名(參加食品領域能力驗證報名方法見附件3,參加環境領域能力驗證報名方法見附件6),并按照項目承擔單位的要求,真實、客觀、及時報送檢驗檢測結果,不得串通或私下比對數據。
2.初測結果不滿意的,按能力驗證項目承擔單位的時限要求參加補測。
六、能力驗證結果的利用和處理
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檢驗檢測機構監督管理辦法》和《檢驗檢測機構能力驗證管理辦法》對能力驗證結果予以利用和處理,匯總并發布本次能力驗證結果。
取得合格結果(含補測)的檢驗檢測機構在1年內接受資質認定評審時可以免予該項目的現場試驗,該項目參數按現場考核通過處理。鼓勵政府部門、社會組織等優先選擇能力驗證結果合格的檢驗檢測機構提供技術服務。
七、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聯系人及聯系方式
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認證監督管理處 肖宏清,聯系電話: 010-57520182,郵箱:xhq@scjgj.beijing.gov.cn。
附件:1.食品領域能力驗證“蔬菜中鎘的測定”檢驗檢測機構報名表
2.食品領域能力驗證“橙汁中糖精鈉的測定”檢驗檢測機構報名表
3.食品領域能力驗證報名方法
4.環境領域能力驗證“土壤中鉛的測定”檢驗檢測機構報名表
5.環境領域能力驗證“水中揮發酚類(揮發酚)的測定”檢驗檢測機構報名表
6.環境領域能力驗證報名方法
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3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