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企業個體工商戶及農民專業合作社提交年度報告的催辦通告
發布時間:2023-07-20 14:12:49
根據《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個體工商戶年度報告暫行辦法》及《農民專業合作社年度報告公示暫行辦法》等規定,凡在2022年12月31日前在佛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及各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核準登記成立的企業、個體工商戶及農民專業合作社,應于2023年1月1日至6月30日登錄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報送上一年度年度報告,并向社會公示。至今未報送2022年度報告的企業、個體工商戶及農民專業合作社,已違反《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等有關法規規定,佛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及各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按照有關規定,已將未報送2022年度報告的企業、個體工商戶及農民專業合作社列入了經營異常名錄,并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社會公示。
現限仍未報送2022年度報告的企業、個體工商戶及農民專業合作社,在本通告發布之日起30日內,登錄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報送2022年度報告,并向社會公示。逾期不報送2022年度報告的,佛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及各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將按照《廣東省商事登記條例》第五十九條予以處理。
特此通告。
佛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3年7月18日